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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旅游

我市为“旅游+农业”赋能
更新时间:2020-1-2 14:41:00    来源:焦作日报

  为“旅游+农业”赋能,我市出新招。记者昨日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为推动农业与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业园区的上档升级,提升农业产业质量效益,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在全市开展焦作市乡村旅游观光示范园区认定工作。

   据了解,乡村旅游观光示范园区的申报原则上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家庭农场为单位,每个县(市)申报5家左右,每个区申报2至3家,并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评定、批准并联合挂牌。

   为促进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规范建设经营,我市不仅专门制定了《焦作市乡村旅游观光示范园区评定标准》,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及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还将负责对获得“焦作市乡村旅游观光示范园区”称号的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标准监管、复核评定工作。其中,行业指导和标准监管由市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或委托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第三方机构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社会舆情监测等方式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复核评定每3年一次,复核检查时,对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下降、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单位,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整改等处理,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据悉,被取消“焦作市乡村旅游观光示范园区”称号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全市通报,并自取消之日起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定。

文章编辑:施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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