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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新举措
首批推出100个公益性岗位

12月10日至14日,毕业五年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更新时间:2018-12-4 9:45:57    来源:焦作日报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注意啦!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帮助我市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我市首批公开招聘100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据悉,这是我市为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出台的新举措。12月10日至14日(工作时间),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据了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首批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北山治理办、市旅游局、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等12家机关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0名。“如果本批实际报名人数低于100名,相应核减岗位数,待第二批招聘时补充。”市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解释。

       此次招聘的对象和条件是:具有焦作户籍;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进行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记者了解到,此次招聘采取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面试、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的存档证明或人事代理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英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此外,属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镇低保证;属贫困家庭的,持建档立卡证;属零就业家庭的,持社区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报名地点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位于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岗位详情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天纵英才网查询。报名人员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电话(0391)2118717咨询。

       面试采取集中面试的方法进行,然后考核本人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合格的,由市人社局集中培训后上岗。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

       据悉,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此外,服务期内,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3年服务期满自动解除就业援助协议,停发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本人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期间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户口迁出本市的;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市人社局提醒,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允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考试,选择到更适合发挥自己才能、专长的单位或岗位就业。

(记者 杜玲)

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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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新举措
首批推出100个公益性岗位

12月10日至14日,毕业五年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2018-12-4 9:45:57    来源:焦作日报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注意啦!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帮助我市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我市首批公开招聘100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据悉,这是我市为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出台的新举措。12月10日至14日(工作时间),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据了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首批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北山治理办、市旅游局、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等12家机关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0名。“如果本批实际报名人数低于100名,相应核减岗位数,待第二批招聘时补充。”市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解释。

       此次招聘的对象和条件是:具有焦作户籍;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进行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记者了解到,此次招聘采取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面试、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的存档证明或人事代理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英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此外,属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镇低保证;属贫困家庭的,持建档立卡证;属零就业家庭的,持社区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报名地点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位于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岗位详情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天纵英才网查询。报名人员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电话(0391)2118717咨询。

       面试采取集中面试的方法进行,然后考核本人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合格的,由市人社局集中培训后上岗。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

       据悉,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此外,服务期内,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3年服务期满自动解除就业援助协议,停发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本人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期间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户口迁出本市的;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市人社局提醒,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允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考试,选择到更适合发挥自己才能、专长的单位或岗位就业。

(记者 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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