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首页
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规定要求,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开展检查。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安全责任,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有落实。要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发送短信、网络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禁售禁放声势和氛围,发动群众举报、抵制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要发动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据悉,12月8日至2022年2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将成立8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及原有烟花爆竹仓库进行督导检查。该局还将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重点针对原有烟花爆竹仓库、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原零售网点、乡村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行为的重点场所实施全面排查,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持续巩固好我市烟花爆竹去库存“清零”成效。
(记者贾定兴)
![]() |
![]() |
|
![]() |
焦作网免责声明: | |||||||
|
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规定要求,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开展检查。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安全责任,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有落实。要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发送短信、网络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禁售禁放声势和氛围,发动群众举报、抵制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要发动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据悉,12月8日至2022年2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将成立8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及原有烟花爆竹仓库进行督导检查。该局还将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重点针对原有烟花爆竹仓库、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原零售网点、乡村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行为的重点场所实施全面排查,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持续巩固好我市烟花爆竹去库存“清零”成效。
(记者贾定兴)
![]() |
|
![]() |
焦作网免责声明: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