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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6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阳市原市长助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刘建国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建国不服判决,准备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刘建国在许昌接受庭审 记者 杜文育 图
□记者 杜文育 韩景玮 通讯员 王来斌
刘建国,1952年出生,现年58岁,南阳市镇平县人。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南阳市南召县委书记。2005年11月,享受副厅级待遇,后任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刘建国涉嫌贪污、受贿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侦查。2009年1月21日,刘建国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被许昌市公安局逮捕。11月18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将刘建国起诉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两宗罪之受贿
批发官位,非法受贿71起
刘建国落马缘于南召几个部门一把手的出事。2008年初,南召县原公安局长、公路局长、财政局长、土地局长等,先后被捕并获刑,“结果把刘建国也牵连进来了”。
经检察机关认定,从2000年开始,刘建国利用担任南召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2起,合计人民币202.5万元,美金1.5万元。其中,除一起为帮助他人承揽工程而收受的贿赂外,其余71起,全部为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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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6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阳市原市长助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刘建国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建国不服判决,准备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刘建国在许昌接受庭审 记者 杜文育 图
□记者 杜文育 韩景玮 通讯员 王来斌
刘建国,1952年出生,现年58岁,南阳市镇平县人。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南阳市南召县委书记。2005年11月,享受副厅级待遇,后任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刘建国涉嫌贪污、受贿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侦查。2009年1月21日,刘建国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被许昌市公安局逮捕。11月18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将刘建国起诉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两宗罪之受贿
批发官位,非法受贿71起
刘建国落马缘于南召几个部门一把手的出事。2008年初,南召县原公安局长、公路局长、财政局长、土地局长等,先后被捕并获刑,“结果把刘建国也牵连进来了”。
经检察机关认定,从2000年开始,刘建国利用担任南召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2起,合计人民币202.5万元,美金1.5万元。其中,除一起为帮助他人承揽工程而收受的贿赂外,其余71起,全部为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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