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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食用鲶鱼出自蛆虫腐尸臭水沟 专家称没关系
更新时间:2010-7-15 9:00:25    来源:大河网

夜市上颇受欢迎的鲇鱼可能是在漂浮着动物尸体的臭水坑内养成

  □记者温中豪实习生张娜娜文

  记者洪波图

  阅读提示

  夜市颇为流行的碳锅鱼和烤鱼,用的大都是鲇鱼。这鲜嫩的鲇鱼有些是在蠕动着蛆虫、漂浮着动物尸体的臭水坑内养成的,这一幕是记者亲眼看到的。

  水产专家称,虽然看起来恶心,但经过鲇鱼的二次代谢过程,鲇鱼肉是安全的。卫生专家则认为,在恶劣水体中生存的鱼,其体内会残留毒素,无论经过怎样的高温烹饪都无法消除,至于这种毒素会被人体吸收多少,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需专业检测给出答案。

  记者采访多位水产专家发现,“无害说”仅是理论推断,尚未进行过科学检测。

  有市民认为,水产及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抽检,以精确的检测结果,消除群众的疑虑,让市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也给鲇鱼一个说法。

  走访

  鲇鱼味美价廉

  颇受食客欢迎

  在郑州的夜市,以鲇鱼为食材做成的碳锅鱼、烤鱼,因味美、价廉、刺少,颇受食客欢迎。

  市民齐先生特别爱吃碳锅鱼,只要去夜市,就点上一大锅。前段时间,齐先生在网上看到,鲇鱼特别脏,是用动物腐尸、内脏等东西养大的。

  看到帖子后,再吃鲇鱼时,齐先生会主动询问夜市老板,鲇鱼是不是这样养大的,夜市老板大都会否认,甚至有老板说:“俺家养过鲇鱼,干净得很,根本不吃腐烂变质的肉。”

  市民孟先生说,有一次,他去郑州一家酒店消费,当服务员掂上来一条活鱼,让大家查看是否鲜活时,孟先生说:“你这不是鲇鱼吗?鲇鱼太脏了,我们不吃。”

  服务员却说:“先生,这不是当地的鲇鱼,是一种新品黑鱼,你看,它和鲇鱼相比,多了一根胡须。”

  孟先生认真看后觉得这“新品黑鱼”和鲇鱼一模一样,服务员的“胡须辨别法”,让孟先生无可奈何。

  一名后厨的师傅告诉记者,厨师大都知道鲇鱼是怎么养出来的,一些上档次的酒店很少采用鲇鱼做食材。但由于鲇鱼价格低廉,一些饭店就用鲇鱼冒充黑鱼肉出售。

  7月13日晚,记者随机走访了郑州的一些摊点,几乎每个夜市摊位上都有烧烤鲇鱼的菜品。当记者问是不是用腐肉喂大的鲇鱼时,没有一个摊主承认。

  在陈寨蔬菜批发市场,一名水产品经营者虽然承认鲇鱼爱吃这些死东西,可他认为鲇鱼肉并不脏。“庄稼不都是用屎尿上粪长大的,不还照样吃?”

  目击

  小村臭鱼塘内

  鲇鱼争吃腐尸

  7月12日上午,记者去商丘市郊采访其他事情未果,在郊区一片小树林里转悠着等人时,突然闻到一股恶臭。顺着臭气发现一个有几分地大的鱼塘,臭气正是从鱼塘中飘出的。鱼塘内漂浮着死鸡、死狗、动物内脏等腐烂物件,蛆虫在水面裹成团上下翻滚,一阵阵腥臭味让人为之作呕。

  记者准备离开时,一大群鲇鱼钻出水面,顶着腐肉大口吞食、撕扯起来。这时,记者才发现,这些腐尸下面黑乎乎的东西竟然全是鲇鱼。由于水体又黑又稠,记者最初没有看见下面藏着众多的鲇鱼。

  记者多处寻找,也没有见到鱼塘的主人。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在全国其他地方,多次发现过用泔水或动物尸体、内脏喂养鲇鱼的信息。对此,郑州牧专张长兴教授说:“鲇鱼本身就爱吃这种腐烂变质的东西,人工养殖的鲇鱼大都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

  河南省水产科研院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室周晓林主任说:“安阳汤阴县也有不少这样养鲇鱼的,都是养鸡场的死鸡、鸡肠子扔到水里让鲇鱼吃,水都很脏。”

  争议

  这样饲养的鲇鱼能吃吗

  毒素会留存在鲇鱼体内

  郑大二附院消化科专家郑鹏远副院长说,充斥着腐肉的水体中,肯定存在大量的病菌和毒素等有害物质,这些东西会留在鲇鱼的体内。经过高温烹调,病毒细菌都能被灭绝,但毒素会留存在鲇鱼体内。究竟会有多少毒素留在鲇鱼体内,都会对人体产生何种影响?“还真不好说,因为目前没有对此作过化验检测。因此在食用鲇鱼前,应该把鲇鱼放在清水中养一段时间,好让其把体内的赃物排泄干净。”

  郑鹏远说,他曾经看过一份资料,说在恶劣水体中生存能力特别强的鱼,说明其对水体内的毒素容纳量很强,其积累的毒素也会很多。而在恶劣水体中适应力差的鱼,只要有少许毒素进入体内就会毙命,也就不会积累太多的有害物质。

  杭州市水产局有关负责人就鲇鱼靠腐肉为食,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以泔水或不明死因动物尸体作饲料不可取,鱼很容易染上疾病,市民应谨慎食用。

  鲇鱼肉

  安全性没问题

  郑州牧专教授张兴林说,他早就知道鲇鱼是这样养的。鲇鱼生存能力特别强,耐缺氧,一般鱼不能生存的水体,鲇鱼也能存活。虽然鲇鱼吃的东西很脏,但经过鲇鱼体内的二次转化后应该没啥问题,人们主要是心理问题。

  张兴林说他从来不吃鲇鱼。

  河南省水产科研院总工程师冯建新说,的确有用鸡肠、内脏喂养鲇鱼的,但也有用饲料喂养的。虽然用肉喂养鲇鱼,肉腐烂变质后,会导致水体中的有机氮升高,但就像用大粪给庄稼施肥一样,这些脏东西经过鲇鱼消化系统的分解,从理论推断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由于这种养殖法比饲料便宜,所以一些养殖户就这样喂养鲇鱼。

  河南省水产科研院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室周晓林认为,鲇鱼喜欢腐肉,如果鱼塘里腐烂变质的东西过多,会导致水中氨氮含量高,水环境不好。以前他们曾做过一个项目,让养殖户降低鱼塘中的氨氮,可这样会导致成本增加,无人响应。由于鲇鱼生命力特别强,尽管在这种污染的水体中,鲇鱼依然能高密度成活。

  周晓林认为,虽然饲养鲇鱼的水体污染严重,但这属于生物污染,不会对鲇鱼肉质有所影响。

  说法

  鲇鱼是如何养的

  应让消费者知道

  郑州牧专张兴林教授说,在欧洲,曾有公司从下水道沉淀物中的微生物内提取蛋白质做成鸡饲料,喂鸡产蛋,虽然鸡蛋没有安全问题,可消费者获悉内情后拒绝食用用这种饲料喂养大的鸡产的蛋,他们认为这家公司应该将内情提前告知消费者。

  郑州市消协相关人士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当消费者询问鲇鱼养殖情况,知情的商家不应该欺骗消费者,更不应该欺诈消费者。

  追问

  谁来给消费者解疑?

  在这种近似化粪池般的环境中长大的鲇鱼,人吃后是否会影响健康?昨天,记者先后采访了河南省水产科研院、河南省疾控中心、郑州市环保局、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凡是记者想到的可能于此有所关联的单位,均未就此作出具有科学实证的结论。

  记者曾就此询问冯建新:“虽然理论推断是这样(鲇鱼肉可以吃),但你们是否就此作过检测,来证明这种水体中养成的鲇鱼的确不存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冯建新说:“我没有作过,也没听说别人作过。”

  当记者表示愿意找一条鲇鱼,送到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检测时,冯建新以不太合适为由,让记者去别的部门检测。

  随后,记者拨打了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电话,一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畜禽等陆地动物的疫病检测,不检疫水产品,让记者问问水产部门。转了一圈,记者也未能找到检疫鲇鱼的部门。

  “面对群众质疑的这种养殖方式,也许的确像水产专家说的无害,但面对不少群众食用的鲇鱼,水产及相关部门能否进行抽检,以精确的检测结果,消除群众的种种疑虑呢?”郑州市民吴先生笑着说,这也需要还鲇鱼一个公道,鲇鱼不能老处在被怀疑的状态,而这也不利于鲇鱼养殖的发展。

  评论:

  “垃圾鲇鱼”“出淤泥而不染”?

  奕钧

  夜市颇为流行的碳锅鱼和烤鱼,用的大都是鲇鱼。可当食客大快朵颐之时,可能想不到,这鲜嫩的鲇鱼有可能是在蠕动着蛆虫、漂浮着动物尸体的臭水坑内养成的。对此,卫生专家认为,在恶劣水体中生存的鱼,其体内肯定会残留毒素,无论经过怎样的高温烹饪都无法消除。但有水产专家称,虽然养鱼的地方看起来恶心,但经过鲇鱼的二次代谢过程,鲇鱼肉是安全的。

  卫生专家的说法比较容易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因为“垃圾鲇鱼”与“垃圾猪”有着颇多相似之处:都是以腐烂变质的物品为食,都生活在常人无法想象的恶劣环境中,都因很强的适应能力而有着貌似健康的外表。但是,“垃圾猪”的危害已有定论,腐烂变质食物中的有害物质极易在猪的体内沉积,一旦被人食用会造成巨大的健康威胁,这种肉是万万不能吃的。但某水产专家却对鲇鱼作出了“出淤泥而不染”的相反判断!

  同是专家观点,搞卫生的与搞水产的却打了架。要说,这很正常,真相越辩越明,但可惜的是,他们的观点都是概括性的,没有提供具体的科学依据,对于消费者或者商家来说,不但不能由此得出吃这种鲇鱼是否安全的结论,而且更加困惑。如果停留在这样的状态中,无论是对商家还是对消费者,都没有好处。

  关于“垃圾猪”,《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已有明确规定: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对于生活环境惊人相似的“垃圾鲇鱼”来说,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鲇鱼既非家禽,亦非家畜,饲养它们是否也应“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不得而知。耐人寻味的是,在郑州市早已实施水产品准入制度4年之后,“垃圾鲇鱼”何以仍然逍遥自在地“置身法外”?

  2006年3月1日,水产品准入制度正式在郑州全面实施,由此意味着鱼虾类水产品也将像蔬菜、猪肉一样,必须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4年时间过去了,随处可见的“垃圾鲇鱼”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现实——曾经被市民寄予厚望的水产品准入制度远未执行到位。当人们还在为这些鲇鱼的真正来源而苦苦猜测的时候,这些连供货商都找不到的三无产品,如何能叫人放心得下?当水产专家七嘴八舌地揣摩,这些鲇鱼“理论上应该安全”的时候,这些未经任何检测的水产品是如何流向市民餐桌的?难道不明真相的市民就该这样一如既往地扮演“小白鼠”,直到出现事故才能引起相关部门应有的重视?

  信息壁垒的存在,使得普通公众无法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的真相,而消除这样的信息壁垒、确保食品的绝对安全,正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尽之责。面对令人望而生畏的“垃圾鲇鱼”,职能部门不应继续失语,理应组织更多的专家对此展开积极调查,尽快给出一个权威的说法,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此同时,还应以此为契机反思标准缺失、监管失范的现状,从点滴细微之处做起,让公众吃上安全的食品。

新闻编辑: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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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食用鲶鱼出自蛆虫腐尸臭水沟 专家称没关系
2010-7-15 9:00:25    来源:大河网

夜市上颇受欢迎的鲇鱼可能是在漂浮着动物尸体的臭水坑内养成

  □记者温中豪实习生张娜娜文

  记者洪波图

  阅读提示

  夜市颇为流行的碳锅鱼和烤鱼,用的大都是鲇鱼。这鲜嫩的鲇鱼有些是在蠕动着蛆虫、漂浮着动物尸体的臭水坑内养成的,这一幕是记者亲眼看到的。

  水产专家称,虽然看起来恶心,但经过鲇鱼的二次代谢过程,鲇鱼肉是安全的。卫生专家则认为,在恶劣水体中生存的鱼,其体内会残留毒素,无论经过怎样的高温烹饪都无法消除,至于这种毒素会被人体吸收多少,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需专业检测给出答案。

  记者采访多位水产专家发现,“无害说”仅是理论推断,尚未进行过科学检测。

  有市民认为,水产及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抽检,以精确的检测结果,消除群众的疑虑,让市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也给鲇鱼一个说法。

  走访

  鲇鱼味美价廉

  颇受食客欢迎

  在郑州的夜市,以鲇鱼为食材做成的碳锅鱼、烤鱼,因味美、价廉、刺少,颇受食客欢迎。

  市民齐先生特别爱吃碳锅鱼,只要去夜市,就点上一大锅。前段时间,齐先生在网上看到,鲇鱼特别脏,是用动物腐尸、内脏等东西养大的。

  看到帖子后,再吃鲇鱼时,齐先生会主动询问夜市老板,鲇鱼是不是这样养大的,夜市老板大都会否认,甚至有老板说:“俺家养过鲇鱼,干净得很,根本不吃腐烂变质的肉。”

  市民孟先生说,有一次,他去郑州一家酒店消费,当服务员掂上来一条活鱼,让大家查看是否鲜活时,孟先生说:“你这不是鲇鱼吗?鲇鱼太脏了,我们不吃。”

  服务员却说:“先生,这不是当地的鲇鱼,是一种新品黑鱼,你看,它和鲇鱼相比,多了一根胡须。”

  孟先生认真看后觉得这“新品黑鱼”和鲇鱼一模一样,服务员的“胡须辨别法”,让孟先生无可奈何。

  一名后厨的师傅告诉记者,厨师大都知道鲇鱼是怎么养出来的,一些上档次的酒店很少采用鲇鱼做食材。但由于鲇鱼价格低廉,一些饭店就用鲇鱼冒充黑鱼肉出售。

  7月13日晚,记者随机走访了郑州的一些摊点,几乎每个夜市摊位上都有烧烤鲇鱼的菜品。当记者问是不是用腐肉喂大的鲇鱼时,没有一个摊主承认。

  在陈寨蔬菜批发市场,一名水产品经营者虽然承认鲇鱼爱吃这些死东西,可他认为鲇鱼肉并不脏。“庄稼不都是用屎尿上粪长大的,不还照样吃?”

  目击

  小村臭鱼塘内

  鲇鱼争吃腐尸

  7月12日上午,记者去商丘市郊采访其他事情未果,在郊区一片小树林里转悠着等人时,突然闻到一股恶臭。顺着臭气发现一个有几分地大的鱼塘,臭气正是从鱼塘中飘出的。鱼塘内漂浮着死鸡、死狗、动物内脏等腐烂物件,蛆虫在水面裹成团上下翻滚,一阵阵腥臭味让人为之作呕。

  记者准备离开时,一大群鲇鱼钻出水面,顶着腐肉大口吞食、撕扯起来。这时,记者才发现,这些腐尸下面黑乎乎的东西竟然全是鲇鱼。由于水体又黑又稠,记者最初没有看见下面藏着众多的鲇鱼。

  记者多处寻找,也没有见到鱼塘的主人。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在全国其他地方,多次发现过用泔水或动物尸体、内脏喂养鲇鱼的信息。对此,郑州牧专张长兴教授说:“鲇鱼本身就爱吃这种腐烂变质的东西,人工养殖的鲇鱼大都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

  河南省水产科研院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室周晓林主任说:“安阳汤阴县也有不少这样养鲇鱼的,都是养鸡场的死鸡、鸡肠子扔到水里让鲇鱼吃,水都很脏。”

  争议

  这样饲养的鲇鱼能吃吗

  毒素会留存在鲇鱼体内

  郑大二附院消化科专家郑鹏远副院长说,充斥着腐肉的水体中,肯定存在大量的病菌和毒素等有害物质,这些东西会留在鲇鱼的体内。经过高温烹调,病毒细菌都能被灭绝,但毒素会留存在鲇鱼体内。究竟会有多少毒素留在鲇鱼体内,都会对人体产生何种影响?“还真不好说,因为目前没有对此作过化验检测。因此在食用鲇鱼前,应该把鲇鱼放在清水中养一段时间,好让其把体内的赃物排泄干净。”

  郑鹏远说,他曾经看过一份资料,说在恶劣水体中生存能力特别强的鱼,说明其对水体内的毒素容纳量很强,其积累的毒素也会很多。而在恶劣水体中适应力差的鱼,只要有少许毒素进入体内就会毙命,也就不会积累太多的有害物质。

  杭州市水产局有关负责人就鲇鱼靠腐肉为食,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以泔水或不明死因动物尸体作饲料不可取,鱼很容易染上疾病,市民应谨慎食用。

  鲇鱼肉

  安全性没问题

  郑州牧专教授张兴林说,他早就知道鲇鱼是这样养的。鲇鱼生存能力特别强,耐缺氧,一般鱼不能生存的水体,鲇鱼也能存活。虽然鲇鱼吃的东西很脏,但经过鲇鱼体内的二次转化后应该没啥问题,人们主要是心理问题。

  张兴林说他从来不吃鲇鱼。

  河南省水产科研院总工程师冯建新说,的确有用鸡肠、内脏喂养鲇鱼的,但也有用饲料喂养的。虽然用肉喂养鲇鱼,肉腐烂变质后,会导致水体中的有机氮升高,但就像用大粪给庄稼施肥一样,这些脏东西经过鲇鱼消化系统的分解,从理论推断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由于这种养殖法比饲料便宜,所以一些养殖户就这样喂养鲇鱼。

  河南省水产科研院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室周晓林认为,鲇鱼喜欢腐肉,如果鱼塘里腐烂变质的东西过多,会导致水中氨氮含量高,水环境不好。以前他们曾做过一个项目,让养殖户降低鱼塘中的氨氮,可这样会导致成本增加,无人响应。由于鲇鱼生命力特别强,尽管在这种污染的水体中,鲇鱼依然能高密度成活。

  周晓林认为,虽然饲养鲇鱼的水体污染严重,但这属于生物污染,不会对鲇鱼肉质有所影响。

  说法

  鲇鱼是如何养的

  应让消费者知道

  郑州牧专张兴林教授说,在欧洲,曾有公司从下水道沉淀物中的微生物内提取蛋白质做成鸡饲料,喂鸡产蛋,虽然鸡蛋没有安全问题,可消费者获悉内情后拒绝食用用这种饲料喂养大的鸡产的蛋,他们认为这家公司应该将内情提前告知消费者。

  郑州市消协相关人士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当消费者询问鲇鱼养殖情况,知情的商家不应该欺骗消费者,更不应该欺诈消费者。

  追问

  谁来给消费者解疑?

  在这种近似化粪池般的环境中长大的鲇鱼,人吃后是否会影响健康?昨天,记者先后采访了河南省水产科研院、河南省疾控中心、郑州市环保局、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凡是记者想到的可能于此有所关联的单位,均未就此作出具有科学实证的结论。

  记者曾就此询问冯建新:“虽然理论推断是这样(鲇鱼肉可以吃),但你们是否就此作过检测,来证明这种水体中养成的鲇鱼的确不存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冯建新说:“我没有作过,也没听说别人作过。”

  当记者表示愿意找一条鲇鱼,送到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检测时,冯建新以不太合适为由,让记者去别的部门检测。

  随后,记者拨打了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电话,一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畜禽等陆地动物的疫病检测,不检疫水产品,让记者问问水产部门。转了一圈,记者也未能找到检疫鲇鱼的部门。

  “面对群众质疑的这种养殖方式,也许的确像水产专家说的无害,但面对不少群众食用的鲇鱼,水产及相关部门能否进行抽检,以精确的检测结果,消除群众的种种疑虑呢?”郑州市民吴先生笑着说,这也需要还鲇鱼一个公道,鲇鱼不能老处在被怀疑的状态,而这也不利于鲇鱼养殖的发展。

  评论:

  “垃圾鲇鱼”“出淤泥而不染”?

  奕钧

  夜市颇为流行的碳锅鱼和烤鱼,用的大都是鲇鱼。可当食客大快朵颐之时,可能想不到,这鲜嫩的鲇鱼有可能是在蠕动着蛆虫、漂浮着动物尸体的臭水坑内养成的。对此,卫生专家认为,在恶劣水体中生存的鱼,其体内肯定会残留毒素,无论经过怎样的高温烹饪都无法消除。但有水产专家称,虽然养鱼的地方看起来恶心,但经过鲇鱼的二次代谢过程,鲇鱼肉是安全的。

  卫生专家的说法比较容易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因为“垃圾鲇鱼”与“垃圾猪”有着颇多相似之处:都是以腐烂变质的物品为食,都生活在常人无法想象的恶劣环境中,都因很强的适应能力而有着貌似健康的外表。但是,“垃圾猪”的危害已有定论,腐烂变质食物中的有害物质极易在猪的体内沉积,一旦被人食用会造成巨大的健康威胁,这种肉是万万不能吃的。但某水产专家却对鲇鱼作出了“出淤泥而不染”的相反判断!

  同是专家观点,搞卫生的与搞水产的却打了架。要说,这很正常,真相越辩越明,但可惜的是,他们的观点都是概括性的,没有提供具体的科学依据,对于消费者或者商家来说,不但不能由此得出吃这种鲇鱼是否安全的结论,而且更加困惑。如果停留在这样的状态中,无论是对商家还是对消费者,都没有好处。

  关于“垃圾猪”,《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已有明确规定: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对于生活环境惊人相似的“垃圾鲇鱼”来说,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鲇鱼既非家禽,亦非家畜,饲养它们是否也应“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不得而知。耐人寻味的是,在郑州市早已实施水产品准入制度4年之后,“垃圾鲇鱼”何以仍然逍遥自在地“置身法外”?

  2006年3月1日,水产品准入制度正式在郑州全面实施,由此意味着鱼虾类水产品也将像蔬菜、猪肉一样,必须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4年时间过去了,随处可见的“垃圾鲇鱼”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现实——曾经被市民寄予厚望的水产品准入制度远未执行到位。当人们还在为这些鲇鱼的真正来源而苦苦猜测的时候,这些连供货商都找不到的三无产品,如何能叫人放心得下?当水产专家七嘴八舌地揣摩,这些鲇鱼“理论上应该安全”的时候,这些未经任何检测的水产品是如何流向市民餐桌的?难道不明真相的市民就该这样一如既往地扮演“小白鼠”,直到出现事故才能引起相关部门应有的重视?

  信息壁垒的存在,使得普通公众无法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的真相,而消除这样的信息壁垒、确保食品的绝对安全,正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尽之责。面对令人望而生畏的“垃圾鲇鱼”,职能部门不应继续失语,理应组织更多的专家对此展开积极调查,尽快给出一个权威的说法,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此同时,还应以此为契机反思标准缺失、监管失范的现状,从点滴细微之处做起,让公众吃上安全的食品。

新闻编辑: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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