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时政要闻 > 正文

时政要闻

我省首票启运港退税货物通关
预计较之前提前1个月完成出口退税
更新时间:2024/12/3 12:39:29    来源:《河南日报》 (2024年12月03日 第 02 版)

         本报讯(记者 王歌 郭北晨)12月1日,一批装有纸塑铝复合材料货物的集装箱,搭乘中欧班列(郑州)从郑州铁路口岸启运,经阿拉山口口岸出境运往俄罗斯莫斯科。这是河南省首票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的货物,标志着启运港退税政策在省内正式落地实施。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程序的一项创新改革措施。“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需等待货物报关出口、实际离境后,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符合条件的货物自启运港运出后即视同出口,外贸出口企业只需在启运地海关申报,报关单放行后便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税手续,无需等待货物实际离境,享受‘即发即退’的优惠政策。”郑州海关所属郑州车站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首票启运港退税货物货重25.8吨,货值42.8万元,企业预计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税,较之前提前1个月左右。

  11月中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郑州铁路口岸获批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海关、税务、郑州陆港公司沟通协作,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宣讲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政策能够有效缓解外贸出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企业物流和贸易成本。”中豫港务集团郑州陆港公司有关负责人说,郑州作为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政策的落地实施也将有利于郑州叠加交通枢纽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推动河南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实现开放共赢。

文章编辑:赵银岷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我省首票启运港退税货物通关
预计较之前提前1个月完成出口退税
2024/12/3 12:39:29    来源:《河南日报》 (2024年12月03日 第 02 版)

         本报讯(记者 王歌 郭北晨)12月1日,一批装有纸塑铝复合材料货物的集装箱,搭乘中欧班列(郑州)从郑州铁路口岸启运,经阿拉山口口岸出境运往俄罗斯莫斯科。这是河南省首票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的货物,标志着启运港退税政策在省内正式落地实施。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程序的一项创新改革措施。“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需等待货物报关出口、实际离境后,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符合条件的货物自启运港运出后即视同出口,外贸出口企业只需在启运地海关申报,报关单放行后便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税手续,无需等待货物实际离境,享受‘即发即退’的优惠政策。”郑州海关所属郑州车站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首票启运港退税货物货重25.8吨,货值42.8万元,企业预计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税,较之前提前1个月左右。

  11月中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郑州铁路口岸获批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海关、税务、郑州陆港公司沟通协作,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宣讲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政策能够有效缓解外贸出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企业物流和贸易成本。”中豫港务集团郑州陆港公司有关负责人说,郑州作为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政策的落地实施也将有利于郑州叠加交通枢纽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推动河南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实现开放共赢。

文章编辑:赵银岷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