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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制作

市纪委监察委:严厉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更新时间:2018-9-13 8:33:35    来源:焦作日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市监察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扶贫领域的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委制订印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对内强化各执纪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对外主动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联系,共享资源、信息,做到问题及时发现、线索及时移交、问责及时启动、整改及时到位,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不断推动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市监察委坚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力度,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6月份,市纪委、市监察委成立5个督导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督导检查,把“保护伞”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

  严肃执纪问责,高效处置线索。市纪委、市监察委筛选涉黑涉恶信访举报41件,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由市纪委相关部室进行核查,加大核查督办力度。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需要跟进处置的,及时做出党纪处分,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确保件件有落实。同时,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的重点。日前,孟州市纪委、市监察委查处了孟州市某局执法队原副队长廉某帮助贾某逃避处罚案,目前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实现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零的突破。

文章编辑: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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