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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制作

我市每条河段都有河长了
更新时间:2018-1-18 9:59:09    来源:焦作日报
        新年伊始,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每条河段都有河长了,市、县、乡三级均设置了总河长,全市21个市级河段、147个县级河段、398个乡级河段、1856个村级河段都分级分段设立了河长。其中,市级河长9人,县级河长98人,乡级河长449人,村级河长1225人。

        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的构建,实现了我市境内各级河段的“无缝覆盖”。这是我市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的具体行动。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有效举措和重大制度创新。

        我市共有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9条,其中大型河流2条、中型河流3条、小型河流14条。根据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要求,我市设置河长的河流有115条,其中设省级河长的河流有5条,市级河长河流16条,县级河长河流53条,乡级河长河流41条。

        去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改革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结合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工作,全面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高效开展,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涉及11个县(市)区、100个乡镇和1225个行政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总河长会议和市河长制办公室会议14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市委书记王小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衣显分别就河长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市、县、乡三级都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河长会议、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信息共享、信息报送、验收等河长制工作制度。完成了市、县两级河湖名录编制,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了河长巡查、河长对口协助、河长投诉举报受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河长制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竖立起河长公示牌479块。截至目前,9位市级河长巡河20人次,98位县级河长巡河114人次,449位乡级河长巡河590人次,村级河长强化日常巡查。

        我市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与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强力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多点发力,强力推进,取得了喜人成效。

        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四城联创”工作中,强力推进。总投资50亿元的大沙河生态治理工程、焦博修水系连通工程以及博爱县、温县、沁阳市、孟州市县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10个示范工程,目前已经完成投资41亿元,城区水环境明显改观。

        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共治理白马门河、群英河、普济河等黑臭水体14条,全年共敷设截污管道43公里,征迁面积70万平方米,整治河道排污口548处,清理淤泥1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4.96亿元。

        河道水环境及水体质量明显提升。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杂物500余处18万余立方米,拆除违建38处,关闭、整治河道两侧养殖场564家,查处非法采砂场23家。省控大沙河修武水文站断面、沁河武陟渠首断面氨氮分别较去年同比下降51、23个百分点,共产主义渠获嘉东碑村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如期完成了省定考核目标。

        新的一年,我市将在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六项主要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全市河流治理和保护,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记者 杨仕智)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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