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优化环境监管基层网格
    
来源:焦作日报    
  近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环境监管基层网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基层网格管控,以此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网格管理机制,快速发现、解决基层环境问题,全力助推打好、打赢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调整优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事项:一是优化基层网格设置。全市共设1700个左右基层网格,其中六县(市)各设200个左右、五城区各设100个左右基层网格。二是明确网格监管责任。基层网格监管责任实行“条块结合”,既包括网格区域监管责任,又包括行业监管责任,每个基层网格要对应一名科级(含副科)干部,负责网格区域内的环境监管巡查工作。三是明确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的必须管环保、管业务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环保”等相关要求,工信、城管、住建、交通、农业、水利等成员单位,要对基层网格负行业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基层网格监管责任人建立网格内环境保护监管台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加强网格监管巡查。同时,要充分发挥网格各村村委(社区)人员力量和群众监督作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做到基层生态环境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力争将基层生态环境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的,要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配合查处。

(记者 朱传胜)

文章编辑:殷爱萍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联系电话:8797395,138391225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邮编:454002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MAIL:cnjzrb@163.com 豫ICP备050176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