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更新时间:2026/5/29 10:15:22 来源:新华社
教育频道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从学校建设、安全防范设施、生活照料服务、教学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五方面,明确 20 条底线要求,保障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
文件要求,中小学须设置符合标准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专用场馆,配备达标教学设备;校园实行封闭管理,配备安防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保障学生饮水、就餐、如厕等基本生活需求;按标准配齐学科教师与教辅人员,严禁挤占音体美劳课程课时。
此举旨在补齐中小学办学短板,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筑牢教育公平基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记者 吴文诩)
新华社北京 5 月 29 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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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从学校建设、安全防范设施、生活照料服务、教学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五方面,明确 20 条底线要求,保障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
文件要求,中小学须设置符合标准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专用场馆,配备达标教学设备;校园实行封闭管理,配备安防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保障学生饮水、就餐、如厕等基本生活需求;按标准配齐学科教师与教辅人员,严禁挤占音体美劳课程课时。
此举旨在补齐中小学办学短板,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筑牢教育公平基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记者 吴文诩)
新华社北京 5 月 29 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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