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经济频道 > 经济新闻 > 正文

经济频道

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
更新时间:2021-10-26 10:49:53    来源:新华社

  记者25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当前,全国累计绿色建筑面积已达66.45亿平方米。下一步,将把继续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作为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举措。

  国新办25日举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在发布会上说,当前,城乡建设领域面临着比较艰巨的节能减排任务。“城乡建设领域确实是碳排放的大户,而且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碳排放占比预计还将呈上升趋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小宏说,意见的实施,对于统筹解决城乡建设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当前城乡建设当中存在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突出问题,意见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方面提出了系统解决思路。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意见要求,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占比。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适宜气候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说,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落实好意见的要求,编制发布“‘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提出构建人居环境系统的相关措施,促进自然生态、人工建设和社会人文环境的相互支撑,推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城市。

  杨保军说,要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的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文章编辑:施筱雯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
    2021-10-26 10:49:53    来源:新华社

      记者25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当前,全国累计绿色建筑面积已达66.45亿平方米。下一步,将把继续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作为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举措。

      国新办25日举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在发布会上说,当前,城乡建设领域面临着比较艰巨的节能减排任务。“城乡建设领域确实是碳排放的大户,而且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碳排放占比预计还将呈上升趋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小宏说,意见的实施,对于统筹解决城乡建设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当前城乡建设当中存在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突出问题,意见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方面提出了系统解决思路。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意见要求,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占比。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适宜气候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说,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落实好意见的要求,编制发布“‘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提出构建人居环境系统的相关措施,促进自然生态、人工建设和社会人文环境的相互支撑,推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城市。

      杨保军说,要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的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文章编辑:施筱雯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