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经济频道 > 经济新闻 > 正文

经济频道

综合所得年收入10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更新时间:2024/10/16 16:03:28    来源:新华社
  记者1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自2018年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发挥调高惠低作用,目前综合所得年收入10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介绍,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七次修订,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同时,设立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又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李平举例说,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若他有一个小孩,与妻子分摊享受子女教育专扣,即可扣除1000元/月;若他有一兄弟并与其分摊享受赡养老人专扣,即可再扣除1500元/月,两者合计将扣除2500元/月,也就是3万元/年。

  “如果纳税人有两孩,或是独生子女的,那扣除金额更高。”李平说,加上6万元/年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三险一金”(按年工资收入10万元计算,理论上可扣除1.5万元左右)等,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2023年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后,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该项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

文章编辑:李灿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综合所得年收入10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024/10/16 16:03:28    来源:新华社
      记者1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自2018年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发挥调高惠低作用,目前综合所得年收入10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介绍,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七次修订,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同时,设立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又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李平举例说,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若他有一个小孩,与妻子分摊享受子女教育专扣,即可扣除1000元/月;若他有一兄弟并与其分摊享受赡养老人专扣,即可再扣除1500元/月,两者合计将扣除2500元/月,也就是3万元/年。

      “如果纳税人有两孩,或是独生子女的,那扣除金额更高。”李平说,加上6万元/年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三险一金”(按年工资收入10万元计算,理论上可扣除1.5万元左右)等,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2023年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后,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该项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

    文章编辑:李灿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