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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频道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
    更新时间:2025/2/19 10:37:11    来源:新华社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在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精辟概括并强调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

      1980年,浙江温州的章华妹领到了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0多年来,改革开放激活一池春水、催生变革浪潮,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不论是谋发展、促创新、惠民生,还是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等重大论断,深化了我们党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规律性认识。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部署一系列改革举措。我们党在认识上不断深化、战略上不断完善、实践上不断丰富,始终体现着“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大政方针,始终彰显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不懈追求。

      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伟大成就,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极大激发、发展成绩更为显著、发展作用更加彰显。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012年的2.8万家增长至如今的42万多家,占比由62.4%提升至92%以上。从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1300万辆,到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处处都能看到民营企业大显身手。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深刻揭示我们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鲜明立场、坚强意志和战略定力。

      在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概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强调:“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些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体现在党章和宪法中,不是一时之举,而是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新征程上,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定能推动民营经济绽放新的光彩、作出新的贡献。

      当前,身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新时代新征程,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正确理解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用好用足各项有利举措,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务实创新,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文章编辑: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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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
    2025/2/19 10:37:11    来源:新华社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在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精辟概括并强调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

      1980年,浙江温州的章华妹领到了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0多年来,改革开放激活一池春水、催生变革浪潮,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不论是谋发展、促创新、惠民生,还是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等重大论断,深化了我们党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规律性认识。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部署一系列改革举措。我们党在认识上不断深化、战略上不断完善、实践上不断丰富,始终体现着“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大政方针,始终彰显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不懈追求。

      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伟大成就,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极大激发、发展成绩更为显著、发展作用更加彰显。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012年的2.8万家增长至如今的42万多家,占比由62.4%提升至92%以上。从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1300万辆,到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处处都能看到民营企业大显身手。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深刻揭示我们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鲜明立场、坚强意志和战略定力。

      在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概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强调:“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些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体现在党章和宪法中,不是一时之举,而是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新征程上,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定能推动民营经济绽放新的光彩、作出新的贡献。

      当前,身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新时代新征程,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正确理解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用好用足各项有利举措,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务实创新,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文章编辑: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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