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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更新时间:2026/5/26 8:32:10    来源:新华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门规章。
 
  规定明确,超龄劳动者是指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
 
  针对超龄劳动者面临的劳动关系认定难、工伤保险参保难、劳动报酬保障难、职业伤害救治难等突出问题,规定从用工管理、工伤保险、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争议处理等方面作出全面制度安排。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权利义务。
 
  超龄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年龄歧视超龄劳动者。
 
  规定强调,超龄劳动者发生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规定对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加班工资计算、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休息休假权利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改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渠道等作出细化规定,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健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规范用工行为,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促进超龄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老有所为。
 

(记者 姜琳)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文章编辑:李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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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2026/5/26 8:32:10    来源:新华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门规章。
 
  规定明确,超龄劳动者是指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
 
  针对超龄劳动者面临的劳动关系认定难、工伤保险参保难、劳动报酬保障难、职业伤害救治难等突出问题,规定从用工管理、工伤保险、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争议处理等方面作出全面制度安排。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权利义务。
 
  超龄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年龄歧视超龄劳动者。
 
  规定强调,超龄劳动者发生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规定对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加班工资计算、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休息休假权利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改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渠道等作出细化规定,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健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规范用工行为,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促进超龄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老有所为。
 

(记者 姜琳)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文章编辑:李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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