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焦作新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乘坐公交车,别忘了戴口罩
更新时间:2023-2-13 9:09:14    来源:焦作晚报

  “疫情已经过去,乘坐公交车还要戴口罩吗?”近日,有市民对乘坐公交车戴口罩的要求表示不解。

  市民毛先生说,自去年12月份全面放开后,公园、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都不再要求群众必须戴口罩,但乘坐公交车时被要求戴口罩。他询问公交车司机原因,对方解释上级规定,他希望了解具体规定。

  记者从我市公交集团获悉,自2020年以来,该集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全力确保乘客乘车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市民乘坐公交车仍需要佩戴口罩。

  2022年12月29日,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出台了交通运输部的《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的防疫措施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具体要求:

  取消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实施症状管理。从业人员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报告单位,必要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取消乘客出入客运场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测温要求,提醒引导乘客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做好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疫情流行期间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工作,原则上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风不少于2次,节假日期间适当增加消毒通风频次。

(记者朱颖江) 

总值班:李相宜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李 琳

编 辑:刘 佳

校 对:皇甫静雅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乘坐公交车,别忘了戴口罩
2023-2-13 9:09:14    来源:焦作晚报

  “疫情已经过去,乘坐公交车还要戴口罩吗?”近日,有市民对乘坐公交车戴口罩的要求表示不解。

  市民毛先生说,自去年12月份全面放开后,公园、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都不再要求群众必须戴口罩,但乘坐公交车时被要求戴口罩。他询问公交车司机原因,对方解释上级规定,他希望了解具体规定。

  记者从我市公交集团获悉,自2020年以来,该集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全力确保乘客乘车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市民乘坐公交车仍需要佩戴口罩。

  2022年12月29日,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出台了交通运输部的《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的防疫措施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具体要求:

  取消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实施症状管理。从业人员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报告单位,必要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取消乘客出入客运场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测温要求,提醒引导乘客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做好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疫情流行期间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工作,原则上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风不少于2次,节假日期间适当增加消毒通风频次。

(记者朱颖江) 

总值班:李相宜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李 琳

编 辑:刘 佳

校 对:皇甫静雅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