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大河网讯 寒冬里,河南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更加令人牵挂。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八项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八项举措具体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11月25日,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解读河南惠民生、暖民心举措。
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疫情期间,如何推进信息互联互通,提高救助精准度?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较传统的走访排查不同,我省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加大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数据共享,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为低收入人口排查、社会救助家庭精准认定提供基础信息和第一手资料。
省民政厅工作人员来到南阳市唐河县困难职工家中实地走访
在拓宽救助服务渠道方面,健全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畅通省、市、县三级救助服务热线,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乡镇(街道)在辖区发生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期间,迅速开展集中排查。”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的作用,形成以村(社区)排查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主动发现队伍,便于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适度扩大保障范围
实施就业成本扣减措施
在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面,河南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依规单独纳入低保范围。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实现“户保”和“人保”相结合,突破了以往“户保”的约束局限,进一步降低了救助门槛,加大了低保扩围增效的力度。
此外,《通知》还完善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规定各地可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低保退出工作,在疫情缓解后根据情况进行低保复核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有力缓解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冲击,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抵御风险的能力。”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河南实施就业成本扣减措施,进一步稳就业。“《通知》鼓励有就业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按照务工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务工成本;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政策实施的连续性保障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相对稳定,促进其增收致富,便于稳经济、稳就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
“一事一议”“先行救助”
“《通知》从省政府层面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由3.5%降到3%,降低了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对象范围,新增将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并将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延长到2023年3月底,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
省民政厅工作人员在洛阳市涧西区长安路办事处调研临时救助工作
《通知》提出,对遭遇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救助;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可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
“这些举措打破了户籍地和居住地申请限制,改变了以往申请临时救助周期长、程序多、手续复杂的情形,优化了审核确认程序,将进一步便捷临时遇困群众救助申请,提升救助实效。”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及时足额发放民生保障资金
从2022年12月1日起,我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增幅25%,惠及94万困难残疾人和120万重度残疾人,受益对象人数位居全国第一。”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据悉,这是我省2016年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来的第一次提标,在全国提升了5个位次。
《通知》提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救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同时要求各地加大财政配套力度,做好2023年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工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运用“一卡通”实现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便于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账户上,有效防止资金挪用占用、截留滞留等行为,确保每一笔救助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加强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关心关爱
优先关注、重点保障民政服务机构
如何强化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通知》要求及时发现报告、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加强救助保护关爱。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临时监护、临时照料咨询、转介服务、个案追踪、资源链接等工作。
“对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父母或监护人因为外出务工或参与防疫抗疫工作需要或其他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明确了措施,体现了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关心关爱。”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我省将民政服务机构纳入联防联动机制范围,予以优先关注、重点保障。具体原因是什么?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政服务机构点多面广线长,服务对象多为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养老院入住的多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行动不便、抵抗力较弱,需要上门到房间核酸检测,在外出就医、转移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通知》明确成立政府牵头和民政、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组,将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范围,能够有效破解民政服务机构防疫物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就医救治等方面的难题。”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提升社区防控服务保障水平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基层前沿,如何提升社区防控服务保障水平?《通知》明确要求社区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和关爱帮扶机制,组织各方力量增加逐户走访密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困难和特殊群体生活状况。
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方面,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建立志愿服务协调机制,统筹志愿服务力量,提供需求信息对接,提高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效性,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基层社会工作站、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困难和特殊群体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纾困解难等帮扶救助关爱服务,有利于链接社会资源,形成救助合力。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又逐步进入寒冬,元旦、春节等多个重要节日即将来临,聚焦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积极主动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为困难群众送温暖、送关爱、送真情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郭栩汝/文 河南省民政厅/供图)
焦作网免责声明: | ||||||||
|
大河网讯 寒冬里,河南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更加令人牵挂。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八项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八项举措具体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11月25日,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解读河南惠民生、暖民心举措。
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疫情期间,如何推进信息互联互通,提高救助精准度?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较传统的走访排查不同,我省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加大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数据共享,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为低收入人口排查、社会救助家庭精准认定提供基础信息和第一手资料。
省民政厅工作人员来到南阳市唐河县困难职工家中实地走访
在拓宽救助服务渠道方面,健全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畅通省、市、县三级救助服务热线,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乡镇(街道)在辖区发生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期间,迅速开展集中排查。”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的作用,形成以村(社区)排查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主动发现队伍,便于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适度扩大保障范围
实施就业成本扣减措施
在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面,河南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依规单独纳入低保范围。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实现“户保”和“人保”相结合,突破了以往“户保”的约束局限,进一步降低了救助门槛,加大了低保扩围增效的力度。
此外,《通知》还完善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规定各地可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低保退出工作,在疫情缓解后根据情况进行低保复核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有力缓解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冲击,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抵御风险的能力。”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河南实施就业成本扣减措施,进一步稳就业。“《通知》鼓励有就业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按照务工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务工成本;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政策实施的连续性保障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相对稳定,促进其增收致富,便于稳经济、稳就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
“一事一议”“先行救助”
“《通知》从省政府层面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由3.5%降到3%,降低了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对象范围,新增将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并将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延长到2023年3月底,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
省民政厅工作人员在洛阳市涧西区长安路办事处调研临时救助工作
《通知》提出,对遭遇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救助;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可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
“这些举措打破了户籍地和居住地申请限制,改变了以往申请临时救助周期长、程序多、手续复杂的情形,优化了审核确认程序,将进一步便捷临时遇困群众救助申请,提升救助实效。”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及时足额发放民生保障资金
从2022年12月1日起,我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增幅25%,惠及94万困难残疾人和120万重度残疾人,受益对象人数位居全国第一。”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据悉,这是我省2016年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来的第一次提标,在全国提升了5个位次。
《通知》提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救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同时要求各地加大财政配套力度,做好2023年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工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运用“一卡通”实现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便于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账户上,有效防止资金挪用占用、截留滞留等行为,确保每一笔救助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加强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关心关爱
优先关注、重点保障民政服务机构
如何强化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通知》要求及时发现报告、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加强救助保护关爱。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临时监护、临时照料咨询、转介服务、个案追踪、资源链接等工作。
“对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父母或监护人因为外出务工或参与防疫抗疫工作需要或其他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明确了措施,体现了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关心关爱。”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我省将民政服务机构纳入联防联动机制范围,予以优先关注、重点保障。具体原因是什么?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政服务机构点多面广线长,服务对象多为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养老院入住的多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行动不便、抵抗力较弱,需要上门到房间核酸检测,在外出就医、转移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通知》明确成立政府牵头和民政、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组,将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范围,能够有效破解民政服务机构防疫物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就医救治等方面的难题。”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提升社区防控服务保障水平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基层前沿,如何提升社区防控服务保障水平?《通知》明确要求社区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和关爱帮扶机制,组织各方力量增加逐户走访密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困难和特殊群体生活状况。
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方面,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建立志愿服务协调机制,统筹志愿服务力量,提供需求信息对接,提高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效性,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基层社会工作站、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困难和特殊群体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纾困解难等帮扶救助关爱服务,有利于链接社会资源,形成救助合力。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又逐步进入寒冬,元旦、春节等多个重要节日即将来临,聚焦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积极主动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为困难群众送温暖、送关爱、送真情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郭栩汝/文 河南省民政厅/供图)
|
焦作网免责声明: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