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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河南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更新时间:2024/7/17 8:36:17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黄岱昕

  7月16日,记者从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省已于当天23时30分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7月14日以来,我省多地出现连续强降雨,受灾情况严重,鉴于目前救灾救助严峻形势,根据《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7月16日23时30分,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政府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强化救灾救助措施,做好灾害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响应通知,组织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受灾地区召开灾情会商会议,分析灾区形势,研究救灾支持措施。

  (2)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人员、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灾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指导灾区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生活保障等工作。

  (6)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

  (7)灾情稳定后,指导灾区政府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8)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文章编辑:李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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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2024/7/17 8:36:17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黄岱昕

      7月16日,记者从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省已于当天23时30分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7月14日以来,我省多地出现连续强降雨,受灾情况严重,鉴于目前救灾救助严峻形势,根据《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7月16日23时30分,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政府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强化救灾救助措施,做好灾害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响应通知,组织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受灾地区召开灾情会商会议,分析灾区形势,研究救灾支持措施。

      (2)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人员、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灾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指导灾区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生活保障等工作。

      (6)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

      (7)灾情稳定后,指导灾区政府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8)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文章编辑:李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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