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平台
据报道,“今日头条”新近上线了一个新产品,叫“头条谣言库”,帮助用户及时监控和过滤虚假信息。这个举动从社会治理意义上看,已经超过了“自净”的范畴,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泛滥的虚假信息,是社会秩序的大敌。社会转型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社会秩序的维护和重建。我们曾经习惯了把这个任务完全交给政府。因为掌握着行政权力,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姿态往往是从上到下的“家长式”。这种管理方式有其短期效率高的优点,但是缺陷也显而易见。政府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担当起“完美的万能钥匙”角色。
政府什么都要管,好像是强政府,但因为很多方面管不好,老百姓又抱怨政府,这就演变成弱政府;社会没有空间,没有能力自我管理,这就是弱社会。在社会治理方面政府和社会不是一场零和游戏,不是“你强我就弱”的关系,完全可以双赢。
社会无论如何转型,目标应该是一致的,就是建立一个稳定有序的、具有高度自我组织化能力的社会。这个目标就要求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都具备在各自领域里的高水平治理能力。达到这个理想状态,就要厘清“哪些事情该由谁来做”。无论从历史经验还是近几年的实践经验来看,社会文化等“软领域”里的治理,都是各种规范化的社会组织更为有效。
比如谣言的治理,当然政府有责任。但是无论从技术性手段和传播有效性来看,作为社会组织的“今日头条”都有比较大的优势。当然,政府也可以仿效去建立官方的“谣言库”,但是要搭建一个比肩“今日头条”这种规模的大众传播平台,要消耗太多的行政和人力资源,这些资源完全可以用到其他更重要的事情上去。同时因为行政体系存在严格的绩效考核,在谣言治理方面会很容易刺激官员动用行政力量“硬压”,这也许在效率上会更高,但实际上往往是以消耗信任资源为代价,总体来说“性价比”不高。
当然,也不能把社会力量和组织的治理绩效过度理想化。并不是任何东西交给社会去做就一定能做好,因为社会组织同样不是“完美的万能钥匙”,也会无力,也会犯错。更重要的是,对社会组织的法治规范,仍然必须由政府来完成。比如参与治理谣言的“今日头条”,首先必须是通过政府审核的合法组织,其治理方式必须遵循法律;另外,一旦治理内容超过了社会组织的力量范畴,那么政府依然需要毫不犹豫地介入。
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风波就是一例。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中途退庭影响了审理,这个时候首先站出来说话的是社会组织——这位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律协表示,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同时要求律师在参与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并表示将介入调查。这是社会组织的自律性管理。然后广东省司法厅表示,根据调查结果、《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对这位律师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在各自领域的无缝接力,让这起事件没有在法理以外形成舆论风波,值得借鉴。
另一例就是前两天,《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网红“作业本”对邱少云烈士的诋毁风波犹在耳边,虽然当时大多数舆论和很多社会组织都愤而回击,最终烈士家属起诉,法院以“侵犯名誉权”判决网红道歉,但是从社会治理效果来看依旧显得“软绵绵”。烈士的名誉代表了国家价值观,远远超出了社会文化和民事领域。维护国家价值观和维护领土一样是政府的刚性责任,远不是社会组织的“自治力”所能及,这就是政府动用司法等强制资源的恰当时机。
政府和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自发挥在社会治理工程中的积极作用,对转型期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重建非常重要,会大大节约行政资源、社会资源特别是信任资源。回顾即将过去的2017年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转型期的中国依然矛盾频现,但较之往年,“热点事件撕裂舆论”的情况发生较少,社会的价值共识在稳步建立。这其中有全民素质提高的因素,更是社会治理主体越来越清晰化、科学化的功劳。沿着这样的方向走下去,鼓励并培育规范的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更加稳定和谐的2018年完全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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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今日头条”新近上线了一个新产品,叫“头条谣言库”,帮助用户及时监控和过滤虚假信息。这个举动从社会治理意义上看,已经超过了“自净”的范畴,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泛滥的虚假信息,是社会秩序的大敌。社会转型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社会秩序的维护和重建。我们曾经习惯了把这个任务完全交给政府。因为掌握着行政权力,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姿态往往是从上到下的“家长式”。这种管理方式有其短期效率高的优点,但是缺陷也显而易见。政府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担当起“完美的万能钥匙”角色。
政府什么都要管,好像是强政府,但因为很多方面管不好,老百姓又抱怨政府,这就演变成弱政府;社会没有空间,没有能力自我管理,这就是弱社会。在社会治理方面政府和社会不是一场零和游戏,不是“你强我就弱”的关系,完全可以双赢。
社会无论如何转型,目标应该是一致的,就是建立一个稳定有序的、具有高度自我组织化能力的社会。这个目标就要求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都具备在各自领域里的高水平治理能力。达到这个理想状态,就要厘清“哪些事情该由谁来做”。无论从历史经验还是近几年的实践经验来看,社会文化等“软领域”里的治理,都是各种规范化的社会组织更为有效。
比如谣言的治理,当然政府有责任。但是无论从技术性手段和传播有效性来看,作为社会组织的“今日头条”都有比较大的优势。当然,政府也可以仿效去建立官方的“谣言库”,但是要搭建一个比肩“今日头条”这种规模的大众传播平台,要消耗太多的行政和人力资源,这些资源完全可以用到其他更重要的事情上去。同时因为行政体系存在严格的绩效考核,在谣言治理方面会很容易刺激官员动用行政力量“硬压”,这也许在效率上会更高,但实际上往往是以消耗信任资源为代价,总体来说“性价比”不高。
当然,也不能把社会力量和组织的治理绩效过度理想化。并不是任何东西交给社会去做就一定能做好,因为社会组织同样不是“完美的万能钥匙”,也会无力,也会犯错。更重要的是,对社会组织的法治规范,仍然必须由政府来完成。比如参与治理谣言的“今日头条”,首先必须是通过政府审核的合法组织,其治理方式必须遵循法律;另外,一旦治理内容超过了社会组织的力量范畴,那么政府依然需要毫不犹豫地介入。
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风波就是一例。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中途退庭影响了审理,这个时候首先站出来说话的是社会组织——这位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律协表示,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同时要求律师在参与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并表示将介入调查。这是社会组织的自律性管理。然后广东省司法厅表示,根据调查结果、《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对这位律师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在各自领域的无缝接力,让这起事件没有在法理以外形成舆论风波,值得借鉴。
另一例就是前两天,《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网红“作业本”对邱少云烈士的诋毁风波犹在耳边,虽然当时大多数舆论和很多社会组织都愤而回击,最终烈士家属起诉,法院以“侵犯名誉权”判决网红道歉,但是从社会治理效果来看依旧显得“软绵绵”。烈士的名誉代表了国家价值观,远远超出了社会文化和民事领域。维护国家价值观和维护领土一样是政府的刚性责任,远不是社会组织的“自治力”所能及,这就是政府动用司法等强制资源的恰当时机。
政府和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自发挥在社会治理工程中的积极作用,对转型期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重建非常重要,会大大节约行政资源、社会资源特别是信任资源。回顾即将过去的2017年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转型期的中国依然矛盾频现,但较之往年,“热点事件撕裂舆论”的情况发生较少,社会的价值共识在稳步建立。这其中有全民素质提高的因素,更是社会治理主体越来越清晰化、科学化的功劳。沿着这样的方向走下去,鼓励并培育规范的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更加稳定和谐的2018年完全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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