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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1月15日起全国正式实施?网传的这些“规定”漏洞百出
更新时间:2020-4-20 10:21:32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这几天,一篇题为《紧急通知:1月15日起全国各城市正式实施,速看!》的网帖在微信朋友圈中热传。该网帖开头附上了一张“新闻联播”的图片,称:“为了确保国人安全出行,中央下达最新交规,自1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望相互通告,以免造成出行困扰。”

  随后,帖子中还列出了多张制作精美的“新交规”图片,其中包括“高速路口检查车上灭火器”“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超速驾驶记6分”等多个规定,让不少网友信以为真,纷纷转发到微信朋友圈中。

网帖截图

  事实果真如此吗?经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查证,所谓“2018年1月15日正式实施新交规”的信息又是一个流传已久的老谣言,多地的公安部门都已对此辟谣。

  记者首先浏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方网站,截至今日,公安部并未发布有关“2018年1月15日实施新交规”的任何信息。此外,仔细观察帖子开头出现的“新闻联播”图片,可以发现图片下方滚动新闻栏的颜色、字体等格式并不统一,有明显的伪造痕迹。据此,记者查询了往期新闻联播报道,也并无“2018年1月15日正式实施新交规”的内容。

  随后,记者又通过关键词搜索发现,网帖中提到的“新规”内容此前曾多次在网络上流传,如“2017年10月15日全国正式实施新交规”、“2017年11月5日中央下达新交规”等。对比这些网帖的内容,除了时间、排版等细节不一样之外,其余内容均是换汤不换药。

以往谣言截图

  近期,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广州黄埔公安”等多地公安部门都已对此发布声明,指出“新交规1月15日正式实施”为谣言。

辟谣截图

  可见,近期并无“新交规”实施。那么,网帖中言之凿凿的各项“规定”又是否可信?记者对此也进行了一番查证。

  首先,对于网帖开头所说的“全国高速路口,检查车上灭火器、三脚架是否存放,如检查没有扣6分”,记者查询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条例指出,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违者将处以警告或20至200元罚款。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汽车的确要随车携带三角警告牌,但对于灭火器,其强制范围是“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不包含普通小轿车,网传的“记6分”说法自然也并不属实。

  此外,针对网帖中列出的其他9项“新规”,记者也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逐一甄别:

网帖中的“新规”截图

  “新规”1: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真相:与现行法律法规一致,并非新规。

  “新规”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真相: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根据实际情况的性质和后果,处罚标准不同。

  “新规”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200元。真相: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新规”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真相: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坐时未使用安全带的,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并不记分。

  “新规”5和“新规”6: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真相: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新规”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真相: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新规”8:超速驾驶,记6分。真相:不同的超速程度,对应不同的处罚标准。

  “新规”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者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真相: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但目前并没有“记6分,罚300元”的处罚规定。

文章编辑: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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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1月15日起全国正式实施?网传的这些“规定”漏洞百出
2020-4-20 10:21:32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这几天,一篇题为《紧急通知:1月15日起全国各城市正式实施,速看!》的网帖在微信朋友圈中热传。该网帖开头附上了一张“新闻联播”的图片,称:“为了确保国人安全出行,中央下达最新交规,自1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望相互通告,以免造成出行困扰。”

  随后,帖子中还列出了多张制作精美的“新交规”图片,其中包括“高速路口检查车上灭火器”“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超速驾驶记6分”等多个规定,让不少网友信以为真,纷纷转发到微信朋友圈中。

网帖截图

  事实果真如此吗?经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查证,所谓“2018年1月15日正式实施新交规”的信息又是一个流传已久的老谣言,多地的公安部门都已对此辟谣。

  记者首先浏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方网站,截至今日,公安部并未发布有关“2018年1月15日实施新交规”的任何信息。此外,仔细观察帖子开头出现的“新闻联播”图片,可以发现图片下方滚动新闻栏的颜色、字体等格式并不统一,有明显的伪造痕迹。据此,记者查询了往期新闻联播报道,也并无“2018年1月15日正式实施新交规”的内容。

  随后,记者又通过关键词搜索发现,网帖中提到的“新规”内容此前曾多次在网络上流传,如“2017年10月15日全国正式实施新交规”、“2017年11月5日中央下达新交规”等。对比这些网帖的内容,除了时间、排版等细节不一样之外,其余内容均是换汤不换药。

以往谣言截图

  近期,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广州黄埔公安”等多地公安部门都已对此发布声明,指出“新交规1月15日正式实施”为谣言。

辟谣截图

  可见,近期并无“新交规”实施。那么,网帖中言之凿凿的各项“规定”又是否可信?记者对此也进行了一番查证。

  首先,对于网帖开头所说的“全国高速路口,检查车上灭火器、三脚架是否存放,如检查没有扣6分”,记者查询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条例指出,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违者将处以警告或20至200元罚款。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汽车的确要随车携带三角警告牌,但对于灭火器,其强制范围是“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不包含普通小轿车,网传的“记6分”说法自然也并不属实。

  此外,针对网帖中列出的其他9项“新规”,记者也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逐一甄别:

网帖中的“新规”截图

  “新规”1: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真相:与现行法律法规一致,并非新规。

  “新规”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真相: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根据实际情况的性质和后果,处罚标准不同。

  “新规”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200元。真相: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新规”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真相: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坐时未使用安全带的,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并不记分。

  “新规”5和“新规”6: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真相: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新规”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真相: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新规”8:超速驾驶,记6分。真相:不同的超速程度,对应不同的处罚标准。

  “新规”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者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真相: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但目前并没有“记6分,罚300元”的处罚规定。

文章编辑: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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