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辟谣平台 > 媒体求证 > 正文

辟谣平台

云南一妇女带小孩上山摘菌子被挖眼?这是谣言!
更新时间:2020-4-22 15:28:01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近日,一段视频被配以“小孩被挖眼”“凶杀案件”等文字传播,引发网民关注。对此,云南贵州等地网警辟谣。

  8月14日,云南网警通报称,据网民举报,微信群中流传着一条关于“凶杀案”的视频,内容为“在一段山间道路上,10余人正从山坡上抬下一人,道路上有救护车,医生正对一名面部流血的伤者抢救治疗”。配文称“一个中年妇女和小孩上山找菌子,被不知人挖去了心脏和肾,儿子被挖去了双眼,有外地坏的人一定要注意”。这段该视频和信息在微信群中迅速传播,短时间内,事发地点已经迅速从“广南珠街”变成“砚山珠街”,从“文山丘北”变成“大理南涧”,内容也从“挖掉大人心脏”变为“挖掉大人两个肾”、“挖眼睛”等。

  经多方核实认定,该条信息系谣言。近期当地公安机关并未接到或受理过类似案件,视频内容与文中提到的云南各地均无关联。目前,警方目前正在调查视频出处,原事件疑似某地车祸。经初步调查,该信息并非首次出现,曾在贵州、广西等地流传,这些谣言除涉事地点被更换外,其他文字与视频内容完全一致,当地公安机关也已经进行过辟谣。

  8月15日,贵州毕节网警也发布了情况通报。近日有部分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同样的“山坡抬人”视频,配文称“毕节市金沙县五里坡发生凶杀案件,一小孩眼睛被挖”。对此,毕节警方立即核实。经多方认定,该地区并未接到和受理过类似的案件,视频内容与微信群中提到的毕节各地区均无关联。

视频截图中的男子着装相同,两段谣言出自同一视频

  “求真”栏目提醒,此类谣言将事件改换地名移花接木,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进行传播。遇到类似信息,请网民朋友擦亮双眼,尽量搜索核实关键信息,避免成为谣言传声筒。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编辑:杨铭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云南一妇女带小孩上山摘菌子被挖眼?这是谣言!
2020-4-22 15:28:01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近日,一段视频被配以“小孩被挖眼”“凶杀案件”等文字传播,引发网民关注。对此,云南贵州等地网警辟谣。

  8月14日,云南网警通报称,据网民举报,微信群中流传着一条关于“凶杀案”的视频,内容为“在一段山间道路上,10余人正从山坡上抬下一人,道路上有救护车,医生正对一名面部流血的伤者抢救治疗”。配文称“一个中年妇女和小孩上山找菌子,被不知人挖去了心脏和肾,儿子被挖去了双眼,有外地坏的人一定要注意”。这段该视频和信息在微信群中迅速传播,短时间内,事发地点已经迅速从“广南珠街”变成“砚山珠街”,从“文山丘北”变成“大理南涧”,内容也从“挖掉大人心脏”变为“挖掉大人两个肾”、“挖眼睛”等。

  经多方核实认定,该条信息系谣言。近期当地公安机关并未接到或受理过类似案件,视频内容与文中提到的云南各地均无关联。目前,警方目前正在调查视频出处,原事件疑似某地车祸。经初步调查,该信息并非首次出现,曾在贵州、广西等地流传,这些谣言除涉事地点被更换外,其他文字与视频内容完全一致,当地公安机关也已经进行过辟谣。

  8月15日,贵州毕节网警也发布了情况通报。近日有部分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同样的“山坡抬人”视频,配文称“毕节市金沙县五里坡发生凶杀案件,一小孩眼睛被挖”。对此,毕节警方立即核实。经多方认定,该地区并未接到和受理过类似的案件,视频内容与微信群中提到的毕节各地区均无关联。

视频截图中的男子着装相同,两段谣言出自同一视频

  “求真”栏目提醒,此类谣言将事件改换地名移花接木,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进行传播。遇到类似信息,请网民朋友擦亮双眼,尽量搜索核实关键信息,避免成为谣言传声筒。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编辑:杨铭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