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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深杭 促创新

绿色发展 再铸辉煌
市林业局:奋力谱写美丽焦作新篇章

更新时间:2017-11-8 10:04:22    来源:焦作日报
  市委书记王小平(中)参加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并代表我市接受国家森林城市牌匾。
  公路廊道绿化显成效。
  环境优美的生态植物园。
  林下间作菊花喜获丰收。
  龙翔山风景区红叶。
  林下油用牡丹长势良好。
        近年来,市林业局以构建林业生态网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先后实施了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农田防护林改扩建、生态廊道绿化、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森林抚育和改造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森林资源总量实现快速增长,全市有10个县(市)区成功创建林业生态县。还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林果和森林旅游业,实现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双赢,提升了林业综合效益,我市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省辖市林业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省绿化模范城市、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亮点一: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自2012年启动“创森”以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对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要求,克难攻坚,开拓创新,着力组织实施了太行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农田防护林改扩建、生态廊道绿化、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森林抚育和改造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使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实现了由“黑色印象”到“绿色主题”的转变。截至目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61.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6.4%,森林覆盖率达31.2%,活立木蓄积量达503万立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07平方米,“山水田园、森林焦作”的城市风貌日益凸显,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去年9月,我市荣膺全国城市生态建设最高荣誉——“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为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是全市“森林城市建设三年提升计划”的开局之年,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发扬“创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按照三年既定方略,撸起袖子加油干,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森林资源培育任务21.6146万亩,占任务21.2283万亩的101.8%,其中造林任务8.345万亩,包含生态廊道网络建设任务0.5354万亩,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7.7096万亩,林业产业工程0.1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任务完成13.2696万亩,其中中幼林抚育13.105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1641万亩,全面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全力打造亮点,把南水北调和高速公路绿化等作为重点项目来抓,投资多,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2015年度高速公路保存合格面积为3312.62亩,上年度南水北调保存合格面积为12500.93亩,本年度高速公路绿化合格面积为8236.37亩,南水北调绿化合格面积2624.52亩。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我市高速公路和南水北调两侧绿化合格面积达26674.44亩,成了养眼的风景线、富民的产业带。

        亮点二:产业发展上档升级

        近年来,市林业局以建设黄河滩区工业原料林基地、沿太行山经济林基地为重点,通过调整林种结构,全市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配置趋于合理,初步形成了山上防护林、山下经济林、农田防护网、滩区用材林的生态经济型林业新格局。今年,全市林业社会总产值达42.9亿元,同比增加10%,有效提高了林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40万亩的工业原料林基地、22余万亩的经济林基地建设,不仅培育了瑞丰、奥森、淼雨等一批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而且催生了林药、林牧、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还带动了包装、运输等行业迅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目前,全市有各类木材加工企业480家,年加工能力54万立方米,年产值7亿元,有25万劳动力直接或间接从事相关产业,较好促进了新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我市瑞丰、奥森、禾正茂、淼雨4家涉林企业被评为“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市花卉林木种苗基地也蓬勃发展,包括鲜切花、绿化苗木等共7.47万亩,产值近4亿元。

        亮点三: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市林业局坚持“造管并重”,突出“两防三打”,切实加强保护区管理,全面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狠抓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防控森林火灾。认真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经营主体责任、林区村民责任和重点区域管护人员责任。修订了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通过市政府审查向社会发布。积极构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机制,有效提高了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连续5年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多次在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大力加强和完善“一站三网”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了防治工作由被动减灾向主动控灾的转变,提高了全市林木抵御病虫害的能力。全市已连续16年开展飞机防治杨树食叶害虫工作,年均防治杨树食叶害虫11万亩次,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0%以上;林木成灾率低于省定3.5‰的目标;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97.0%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林木损失,实现了“一降三提高”的总体目标。

        严格林地管理。加大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林地落界工作。强化林业执法监督,严格审批征占用林地,对全市沿山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48个非法采矿点、710家非法矿产品收购(储存、加工)点全部按标准关闭取缔,北部山区生态治理工作得到初步规范。

        加强林木保护。在林木砍伐的审批手续上,严格把关,坚持标准,杜绝乱批。按照国家局及省林业厅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天网行动”“利剑行动”“百日会战行动”“冬季严打”“春季行动”“崖柏治理”“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一批涉林违法行为。

        强化野生动物保护。为保护野生动物,有效打击非法猎捕,组织有关执法力量联合定期、不定期开展打击行动,对各种肉类加工、经营市场和宠物交易市场进行检查,对违法经营、非法收购的单位及个人依法查处,对收缴的活体进行集体放生,对在禁猎区内猎捕的严厉追究法律责任。通过严打乱占滥挖、严打乱砍滥伐、严打乱捕滥猎,有力震慑了犯罪,遏制了冬、春季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势头。今年年初以来,各级森林公安部门共立各类涉林案件215起,查处180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87人。

        自然保护区管理。重点开展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保护区内违法采砂活动整改、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孤山湖水库违法建设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内的生产建设活动。积极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下发了“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专门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联手行动,全面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共排查黄河湿地国家级保护区孟州段31处监测点位,销号问题4处;排查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处,销号问题18处。

        亮点四:林业改革不断深化

        国有林场改革强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从维护生态安全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市将国有林场改革列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市政府与有关县(市)政府签订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焦作市6个《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获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焦作市国有林场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今年年底可精彩完成改革任务。

        林权改革全面完成。按照全省部署和要求,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1年基本完成130万亩集体林地主体改革任务,林权登记办证率90%以上,登记合格率95%以上,当年通过省级验收。通过规范林权流转,提高了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率,促进了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达36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7家),入社户数达1.2万户,初步形成了流转形式多样化、投资结构多元化、造林主体民营化的良好局面,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目前,全市平原区非公有制造林比重达到90%以上,已成为推动焦作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记者 杨仕智)

        (本版图片均由市林业局提供)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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