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推荐 > 副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南京爆炸事故系施工挖断管道导致丙烯泄漏所致
    更新时间:2010-7-29 8:52:17    来源:新华网

    7月28日,爆炸现场附近一建筑的顶棚被气浪掀翻。新华社发(董金林 摄)

    7月28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新华社发(董金林 摄)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28日引述江苏省安监局的报告称,当天9时30分许,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附近进行的拆迁作业现场,因施工挖断了丙烯管道造成丙烯泄漏,旁边的一私家车主启动车辆时产生明火引发爆炸。

        经了解,发生燃烧爆炸的南京迈皋桥原塑料四厂厂内管道系由金陵石化输送丙烯的原料管道,塑料四厂已实施搬迁改造,厂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周边居民大部分已经搬迁。在拆迁施工中造成管道破损、丙烯泄漏。

        来自安监局的通报称,目前现场火势已基本控制,丙烯管道阀门已关闭。爆炸形成的冲击波造成周边居民住宅和有关建筑物玻璃损坏、部分民房坍塌,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核查,造成5人死亡,重伤28人,轻伤100余人。

        接报后,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副局长孙华山立即与正在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的江苏省省长罗志军通电话,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要求江苏省安全监管局配合当地政府全力组织抢救,科学制定救援方案,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并进一步查清伤亡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目前,孙华山已率工作组赶赴现场。

        7月28日,爆炸现场附近的树木上悬挂着建筑物碎片。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7月28日,消防人员冲向爆炸中心火场。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文章编辑:张菊娇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南京爆炸事故系施工挖断管道导致丙烯泄漏所致
    2010-7-29 8:52:17    来源:新华网

    7月28日,爆炸现场附近一建筑的顶棚被气浪掀翻。新华社发(董金林 摄)

    7月28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新华社发(董金林 摄)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28日引述江苏省安监局的报告称,当天9时30分许,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附近进行的拆迁作业现场,因施工挖断了丙烯管道造成丙烯泄漏,旁边的一私家车主启动车辆时产生明火引发爆炸。

        经了解,发生燃烧爆炸的南京迈皋桥原塑料四厂厂内管道系由金陵石化输送丙烯的原料管道,塑料四厂已实施搬迁改造,厂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周边居民大部分已经搬迁。在拆迁施工中造成管道破损、丙烯泄漏。

        来自安监局的通报称,目前现场火势已基本控制,丙烯管道阀门已关闭。爆炸形成的冲击波造成周边居民住宅和有关建筑物玻璃损坏、部分民房坍塌,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核查,造成5人死亡,重伤28人,轻伤100余人。

        接报后,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副局长孙华山立即与正在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的江苏省省长罗志军通电话,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要求江苏省安全监管局配合当地政府全力组织抢救,科学制定救援方案,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并进一步查清伤亡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目前,孙华山已率工作组赶赴现场。

        7月28日,爆炸现场附近的树木上悬挂着建筑物碎片。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7月28日,消防人员冲向爆炸中心火场。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文章编辑:张菊娇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