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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首付至少50%
    更新时间:2011-8-3 8:06:04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 (记者梁智玲 实习生张金薇) 房贷政策收紧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政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昨日我市召开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11年8月2日起调整,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范围及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等进行规范,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投机性购房。

      为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意见》指出,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个人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因所购房面积不同有一定差别。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房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单笔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40万元)。“实行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发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优惠作用,满足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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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可办理?

      凡是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仍须具备四个条件: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律纠纷;办理“商转公”业务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借款人申请“商转公”业务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

      能贷多少款?

      《办法》规定: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以上整数),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贷款限额,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70%。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综合考虑上述几个条件时,以金额低的为准。

      办理“商转公”业务时,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有差额,差额部分由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办理“商转公”业务时,贷款期限如何确定?记者了解到,“商转公”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及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同时不得长于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同时不超过30年减房龄,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何办理?

      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由原借款人、配偶填写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人员进行核实和评估。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及原贷款银行审查同意结清贷款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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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首付至少50%
    2011-8-3 8:06:04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 (记者梁智玲 实习生张金薇) 房贷政策收紧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政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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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个人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因所购房面积不同有一定差别。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房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单笔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40万元)。“实行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发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优惠作用,满足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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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贷多少款?

      《办法》规定: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以上整数),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贷款限额,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70%。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综合考虑上述几个条件时,以金额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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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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