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推荐 > 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我市将建立医保定点单位准入退出机制
违规或服务质量差的取消定点资格
更新时间:2012-8-29 8:51:14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杜玲 通讯员张国富)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1~2012年度两定单位服务质量考核工作总结暨表彰会上获悉,今后,我市将对医保定点单位(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定点单位审批将更加严格,违规或服务质量差的定点单位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73家,定点零售药店140家,定点社区门诊63家。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下一步,在定点单位的管理方面,我市将对《焦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进行修订完善,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尤其要明确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起定点单位的准入退出机制,改变过去进入容易退出难的局面。同时,将实行绿牌准入、黄牌约束、红牌退出的管理机制,把好入口,放宽出口,从审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审查监督。凡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群众不满意的,该取消定点资格的必须坚决予以取消。

  “药店允许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更是违规行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晓敏严肃指出,凡药店陈列或经营日化用品等非药品的,一律取消定点资格。

  今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对定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医保定点资格条件。尤其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严禁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药品上柜经营。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伪造医疗文书、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以药易药、以物易药、个人账户资金套现、重复检查等恶意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损害参保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定点单位管理办法,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文章编辑:刘佳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我市将建立医保定点单位准入退出机制
违规或服务质量差的取消定点资格
2012-8-29 8:51:14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杜玲 通讯员张国富)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1~2012年度两定单位服务质量考核工作总结暨表彰会上获悉,今后,我市将对医保定点单位(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定点单位审批将更加严格,违规或服务质量差的定点单位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73家,定点零售药店140家,定点社区门诊63家。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下一步,在定点单位的管理方面,我市将对《焦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进行修订完善,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尤其要明确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起定点单位的准入退出机制,改变过去进入容易退出难的局面。同时,将实行绿牌准入、黄牌约束、红牌退出的管理机制,把好入口,放宽出口,从审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审查监督。凡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群众不满意的,该取消定点资格的必须坚决予以取消。

  “药店允许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更是违规行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晓敏严肃指出,凡药店陈列或经营日化用品等非药品的,一律取消定点资格。

  今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对定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医保定点资格条件。尤其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严禁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药品上柜经营。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伪造医疗文书、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以药易药、以物易药、个人账户资金套现、重复检查等恶意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损害参保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定点单位管理办法,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文章编辑:刘佳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