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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敬老补贴发放标准位于全省首位
    更新时间:2012-10-23 8:32:41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新和)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采取建立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加大养老机构资金扶持力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以及推进居家养老等措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据悉,我市敬老补贴将于近期发放,敬老补贴发放标准位于全省首位。

        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约为46.7万人,占总人口的12.84%;80岁以上老年人有6.3万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13.5%。资料显示,我市2010年已步入人口结构老年型社会。为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从2012年10月1日起,80~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敬老补贴,90~9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敬老补贴,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敬老补贴。二是加大养老机构资金扶持力度。从2012年起,对达标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包括自建房和租用房),自建用房的每张床位给予建设补贴1500元,租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建设补贴1000元,并对每张床位给予床位运营补贴。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将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每年不少于20万元,并根据需要及时保障。各级政府也要按照当地老年人口规模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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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敬老补贴发放标准位于全省首位
    2012-10-23 8:32:41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新和)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采取建立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加大养老机构资金扶持力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以及推进居家养老等措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据悉,我市敬老补贴将于近期发放,敬老补贴发放标准位于全省首位。

        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约为46.7万人,占总人口的12.84%;80岁以上老年人有6.3万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13.5%。资料显示,我市2010年已步入人口结构老年型社会。为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从2012年10月1日起,80~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敬老补贴,90~9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敬老补贴,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敬老补贴。二是加大养老机构资金扶持力度。从2012年起,对达标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包括自建房和租用房),自建用房的每张床位给予建设补贴1500元,租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建设补贴1000元,并对每张床位给予床位运营补贴。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将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每年不少于20万元,并根据需要及时保障。各级政府也要按照当地老年人口规模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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