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1件
据介绍,从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来看,我市地区黑恶犯罪呈现八大特点。
全市两级法院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数量分别为9个、20个、31个,比例基本为1∶2∶3,符合犯罪组织的发展规律。
犯罪主体年轻化、复杂化,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现象突出。从审结的黑恶犯罪案件来看,涉案被告人以男性为主,并且呈现低年龄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被告人有393人,占被告人总数的55.51%。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有404人,占被告人总数的57.06%。
从犯罪区域来看,涉黑犯罪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在县城,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在市区,恶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区域主要在农村;从犯罪手段来看,一般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或者以暴力、威胁手段作为后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硬暴力”特征明显,也有部分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为逃避法律制裁,使用语言恐吓、电话滋扰、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犯罪方式由线下向线上延伸,“套路贷”犯罪集团案件增多,且被告人多为外地人;农村恶势力犯罪有增多趋势,已经影响农村基层组织的稳定;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公司为依托的有组织犯罪明显;审理的“保护伞”案件多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
而黑恶势力犯罪的形成,主要为黑恶势力犯罪有一定的隐蔽性,打击难度大;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受到“保护伞”的庇护;涉案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文化程度低,追求利益不择手段,极易形成黑恶组织;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地区犯罪案件增多等原因造成。
面对这些特点,全市法院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滋生、发展和蔓延的多种原因,对症下药、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斗争,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1件、708人,其中涉黑审结24件、229人,涉恶审结87件、479人。已结案件中,判处524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刑罚,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51人,重刑率28.81%。受理涉黑涉恶财产执行案件标的金额7.47亿余元,执行到位7.07亿余元,执行到位率94.72%。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建立完善、务实、高效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持续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为平安焦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