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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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严明法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从四个维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从组织要求看,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20字标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新时代好干部20字标准,树立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时代标尺和时代肖像。忠诚是为政之魂。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忠于党、忠于组织、忠于信仰、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坚持党和人民事业高于一切,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干净是立身之本。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严格遵守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从严惩治系统内的腐败分子,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担当是成事之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敢担当;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要坚定斗争意志,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不患得患失,不给自己留后路,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
从工作职责看,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干部负责。要增强法治意识,以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在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中坚决落实法治要求。要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明确的程序、权限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在受理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规范业务流程,做到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要增强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各种证据材料,综合运用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审查调查人的陈述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做到所有违纪违法事实都有证据支持,所有证据都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从群众期望看,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包青天”式好干部,做到清正廉洁、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包公的明志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做到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看事业重如山,视名利淡如水,怀一身正气,洒两袖清风,坚持公私分明、秉公用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要坚持包公的办案原则“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公正执法执纪,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纪法执行没有特权、纪法约束没有例外,对违法违纪、破坏法规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要传承包公的“孝肃”家风,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从干部成长看,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对待工作、家庭、晋升、友情,各级党委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多一些厚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不停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反腐主力军。许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人少案多,身心俱疲,“不是在办案就是在办案的路上”成为工作的常态;业务专业性强,培训机会少,办起案来显得力不从心;整天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家人;人多职少,晋升困难。因此,各级党委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多些关心和厚爱,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精会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定期、分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节假日加班次数,认真落实调休假制度。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充分考虑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现实困境,为纪检监察干部顺利晋升打开空间。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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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严明法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从四个维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从组织要求看,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20字标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新时代好干部20字标准,树立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时代标尺和时代肖像。忠诚是为政之魂。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忠于党、忠于组织、忠于信仰、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坚持党和人民事业高于一切,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干净是立身之本。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严格遵守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从严惩治系统内的腐败分子,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担当是成事之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敢担当;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要坚定斗争意志,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不患得患失,不给自己留后路,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
从工作职责看,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干部负责。要增强法治意识,以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在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中坚决落实法治要求。要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明确的程序、权限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在受理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规范业务流程,做到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要增强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各种证据材料,综合运用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审查调查人的陈述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做到所有违纪违法事实都有证据支持,所有证据都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从群众期望看,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包青天”式好干部,做到清正廉洁、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包公的明志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做到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看事业重如山,视名利淡如水,怀一身正气,洒两袖清风,坚持公私分明、秉公用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要坚持包公的办案原则“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公正执法执纪,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纪法执行没有特权、纪法约束没有例外,对违法违纪、破坏法规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要传承包公的“孝肃”家风,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从干部成长看,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对待工作、家庭、晋升、友情,各级党委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多一些厚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不停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反腐主力军。许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人少案多,身心俱疲,“不是在办案就是在办案的路上”成为工作的常态;业务专业性强,培训机会少,办起案来显得力不从心;整天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家人;人多职少,晋升困难。因此,各级党委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多些关心和厚爱,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精会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定期、分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节假日加班次数,认真落实调休假制度。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充分考虑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现实困境,为纪检监察干部顺利晋升打开空间。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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