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十八工程” 绿化提速提质
实施黄河流域生态建设工程。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制订高标准、长期性规划方案。在黄河大堤两侧营造防浪林、护堤林,大堤外营造防风固沙林和生态林带,积极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和重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孟州至武陟王园线生态防护林带。
实施山区生态林工程。加快推进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程,加大太行山区困难、宜林地造林力度,采取人工鱼鳞坑割灌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形式,营造针叶与阔叶、常绿与落叶混交林,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植被。
实施平原防风固沙林工程。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在乡级、村级道路和沟河路渠林带两侧,栽植抗风、耐干旱瘠薄等优良乡土乔木树种,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优化树种结构,营造防风固沙林,提高防风固沙能力。
实施农田防护林工程。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以生产道路、灌溉水渠、村组地界等田间地头为骨干,栽植抗逆性强的乔木树种,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
实施廊道绿化工程。对高速公路、南水北调干渠两侧、国道、省道、铁路及河流沿线生态廊道绿化进行巩固提升。创新营造林模式,重点发展经济林,突出地域特色,打造重要节点林盘。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合理确定树种配置,确保混交林比例不低于70%、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8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
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结合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围绕进出道路、重要街道,开展庭院绿化,充分利用废弃池塘、养殖场、空闲宅基地建设小林盘,利用村旁、宅旁、坑旁、路旁等宜林地资源,建设村庄周围护村林,大力发展优质林果,新建16个乡村林果化样板工程,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森林乡村及森林特色小镇。
实施林木种苗花卉建设工程。加快乡土树种、珍贵树种苗木繁育,加强鲜切花、盆花等特色花卉基地建设,提高花卉品质。
实施优质林果工程。加快发展优质林果产业,以黄河滩区为重点,建设优质林果生产基地,扩大优质林果种植面积,优化林果产业发展布局。
实施森林抚育工程。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对近年来新成林的有林地、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加大抚育力度,调整林分结构。
实施千亩公园绿地建设工程。6县(市)各建1处面积67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焦作市结合大沙河生态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南太行矿山尾矿治理、塌陷区治理、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建设、山阳故城遗址公园规划等,完成大沙河(上游)郊野公园、南水北调绿化景观带、龙翔矿山遗址公园3处面积在67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建设,完成大沙河核心段滨河公园7公里建设任务、开工建设灵泉湖段6公里工程,全面建设白鹭湖湿地公园、生态植物园、南太行森林公园、示范区生态公园、山阳故城遗址公园等7处面积在67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
实施城市百公里绿道网络建设工程。依托城市水系绿化带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南水北调(丰收路至中原路)10公里绿道建设,完成大沙河上游段12公里、核心段13公里及下游5公里绿道建设,完成白马门河(人民路至普济河)9公里绿道、普济河(新月铁路至新河)6公里绿道、瓮涧河(新月铁路至新河)3公里绿道、李河(影视路至新河)8公里绿道、人民西路(大沙河至普济河)9.2公里绿道、人民东路(中原路至修武界)5公里绿道、丰收路(南水北调渠至李河)6公里绿道、示范区新河至大沙河6公里绿道、南洋路(迎宾路至中原路)3公里绿道、黄河路(迎宾路至中原路)3公里绿道等建设任务。
实施城市百处口袋公园建设工程。借助百企退城、棚户区拆迁、旧城改造、拆迁拆违等时机开展见缝插绿、拆违复绿、拆墙透绿行动,各城区均完成8处共40个口袋公园、社区公园和街心公园建设,打造“五分钟健身圈”,形成类型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各城区均完成7处、共35个2000平方米以上的街头游园建设。
实施“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按照“四好农村路”绿化建设规划,做好“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
实施水体绿化提升工程。结合黄河生态体系建设、南水北调绿化提升工程、大沙河水系治理工程、渠旁水岸绿化工程,积极推进水生态治理和水生态文化建设。
推进绿地数字化管理建设工程。采集全市城市生态资源与空间信息,确定大型绿地绿线,建立绿地永久保护制度。构建绿化模范城市园林绿地数据管理中心和城乡绿地空间信息数据库。今年各县(市)都将建立数字园林绿地监督和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市、县绿地监督和信息管理一体化。
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市、县两级义务植树基地12个,推广义务植树+模式,全面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和尽责率分别为95%和90%以上。
广泛开展“六进六创”活动。开展绿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营区、进庭院;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县城)、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园林小区、园林企业、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
保护古树名木、提升生态文化文明。根据古树名木所处的地域、人文、生长状况,改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挖掘充实古树名木的文化底蕴,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登记、编号、挂牌,制止采挖、移植、买卖古树名木现象,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