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日起,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线下培训
更新时间:2020-6-10 9:12:24 来源:焦作日报
6月5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在6月10日之后陆续恢复线下培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了有效阻断病毒传播,确保学生安全健康,市教育局暂停了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并多次强调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各中小学没有全面返校复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下培训。6月8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已经全面返校复学,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同意后,市教育局发布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规定,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在6月10日之后陆续恢复线下培训,具体时间由所在县(市)区确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备案。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焦作中小学全面复学工作标准》要求,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日常规范化管理,按照“自查—承诺—备案—验收”程序,向本地教育主管部门递交承诺书和复学方案,经本地教育、卫健等部门验收合格同意,方可恢复线下培训。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复学主体责任,科学制订复学方案,培训机构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复学前要详细排查、精准掌握师生健康情况,建立师生健康台账,有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师生要及时上报,凡是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一律不得进入培训校区;制订复学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好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应急演练和常态化防控知识培训,认真做好学生上下课、培训往返等各个环节和教室、厕所、办公室、公共活动场地等重要场所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等制度;复学前要对教学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开窗通风,准备充足的体温计、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
各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后仍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错峰错时、人员不聚集”的原则,落实入校入班测体温和全日观察等措施;要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校区,学员前后左右要保持1米间距;每天要对教室、厕所、办公室、活动区域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并记录,要加强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封闭环境下学习。如果发现师生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相应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管理工作。
(记者 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