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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题区

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更新时间:2021-8-11 9:03:47    来源:焦作日报
  8月6日至15日,是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录取阶段。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扎实做好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及工作细则,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招生期间参加招生的师生、家长安全。要取消学校所有与招生无关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必须开展的集体活动,必须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专班审批备案。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入校审验,倡导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传递信息;确实需要现场审验的,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校。

  义务教育招生期间,督导工作继续进行。《通知》指出,督导组成员入校督查要出示健康码和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督导组成员入校后,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学校要通过不同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升防控能力;要强化抗洪救灾和疫情防控教育,积极开展“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让广大学生树立爱国心、报国志,争当新时代好少年。各学校还要做好线上开学、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在正式开学通知之前,不得提前组织学生入校上课。

(记者 丁垒)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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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2021-8-11 9:03:47    来源:焦作日报
      8月6日至15日,是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录取阶段。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扎实做好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及工作细则,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招生期间参加招生的师生、家长安全。要取消学校所有与招生无关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必须开展的集体活动,必须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专班审批备案。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入校审验,倡导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传递信息;确实需要现场审验的,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校。

      义务教育招生期间,督导工作继续进行。《通知》指出,督导组成员入校督查要出示健康码和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督导组成员入校后,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学校要通过不同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升防控能力;要强化抗洪救灾和疫情防控教育,积极开展“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让广大学生树立爱国心、报国志,争当新时代好少年。各学校还要做好线上开学、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在正式开学通知之前,不得提前组织学生入校上课。

    (记者 丁垒)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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