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2020年专题区 > 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在一起 > 最新动态 > 正文

2020年专题区

外地返焦的师生员工返校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更新时间:2021-8-19 8:45:41    来源:焦作日报
  市教育局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秋季开学返校前师生员工核验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类从外地返焦的师生员工返校前的核验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在焦作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要尽快返焦,并按要求做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满14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在焦作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的县(市)区(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焦;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焦,但需持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焦当日、满7天、满14天时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焦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比如截至8月18日17时,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是高风险地区,在京广路街道所在的二七区或14天内有二七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焦,待京广路街道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焦,并要按照上述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校。

  在焦作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区域内的其他县(市)区(直辖市为所在区)的师生员工可以返焦,但需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焦当日、满7天、满14天时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焦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记者 丁垒)

文章编辑:赵银岷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外地返焦的师生员工返校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2021-8-19 8:45:41    来源:焦作日报
      市教育局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秋季开学返校前师生员工核验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类从外地返焦的师生员工返校前的核验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在焦作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要尽快返焦,并按要求做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满14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在焦作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的县(市)区(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焦;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焦,但需持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焦当日、满7天、满14天时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焦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比如截至8月18日17时,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是高风险地区,在京广路街道所在的二七区或14天内有二七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焦,待京广路街道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焦,并要按照上述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校。

      在焦作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区域内的其他县(市)区(直辖市为所在区)的师生员工可以返焦,但需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焦当日、满7天、满14天时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焦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记者 丁垒)

    文章编辑:赵银岷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