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2020年专题区 > 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在一起 > 最新动态 > 正文

2020年专题区

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餐饮外卖
大力推行“一次性封签”“无接触配送”

更新时间:2022-1-14 10:27:05    来源:焦作日报

  定期组织外卖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送餐时推行“一次性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餐饮外卖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入口安全。

  餐饮外卖是疫情防控的高风险行业,其从业人员属于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餐饮外卖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督促餐饮外卖单位科学防控,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落细各环节、全链条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同时,督促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宣传,确保餐饮外卖从业人员知悉防疫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督促餐饮外卖单位每周组织餐饮外卖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抽检。要督促大力推行“一次性封签”和“无接触配送”,防止交叉感染。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督检查,对辖区餐饮外卖单位及从业人员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明确针对性措施,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督促、整改、销号。要严格执法,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传播隐患的餐饮外卖单位坚决予以关停,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新闻链接

  “一次性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是指在网络平台订餐时,供餐单位在食品内外包装上分别加贴食品安全一次性封签后,由外卖从业人员送至消费者所在的小区门口,通过无接触配送的方式完成整个网络订餐过程。

(记者 王冰)

文章编辑:赵银岷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餐饮外卖
    大力推行“一次性封签”“无接触配送”

    2022-1-14 10:27:05    来源:焦作日报

      定期组织外卖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送餐时推行“一次性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餐饮外卖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入口安全。

      餐饮外卖是疫情防控的高风险行业,其从业人员属于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餐饮外卖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督促餐饮外卖单位科学防控,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落细各环节、全链条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同时,督促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宣传,确保餐饮外卖从业人员知悉防疫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督促餐饮外卖单位每周组织餐饮外卖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抽检。要督促大力推行“一次性封签”和“无接触配送”,防止交叉感染。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督检查,对辖区餐饮外卖单位及从业人员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明确针对性措施,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督促、整改、销号。要严格执法,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传播隐患的餐饮外卖单位坚决予以关停,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新闻链接

      “一次性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是指在网络平台订餐时,供餐单位在食品内外包装上分别加贴食品安全一次性封签后,由外卖从业人员送至消费者所在的小区门口,通过无接触配送的方式完成整个网络订餐过程。

    (记者 王冰)

    文章编辑:赵银岷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