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 服务灾后重建
更新时间:2021-9-2 9:03:36 来源:焦作日报
记者从9月1日上午举行的焦作市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上获悉,灾情发生后,市财政部门按照“明责、知责、尽责、督责、考责”要求,迅速开展灾情调研,及时向省财政厅沟通汇报,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分配拨付救灾资金,落实各项灾后重建政策,全力支持服务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积极筹集灾后重建各类资金。把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时间汇报、沟通、办理。截至8月底,我市共收到或安排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17.53亿元。
科学分配、及时拨付救灾资金。为管好用好灾后重建各类资金,市财政部门提请政府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救灾资金支付日报告、日通报制度,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落实助企利民财政支持政策。做好灾后重建房租减免工作。制定《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减免房租的实施细则》,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支持受灾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制定《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统筹660万元,对受灾企业提升品质、增加种类等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发挥市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作用。统筹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1600万元,做好市级融资担保灾后重建代偿补偿工作。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统筹财政资金200万元,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降低农业生产经济损失。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统筹资金409万元,支持受灾县(市、区)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服务稳就业大局。
(记者 朱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