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专题区
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发展,消费者与金融机构联系更为紧密,金融纠纷数量日趋激增。为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2021年3月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联合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焦作支行、焦作银保监分局、智慧金服公司6家部门,共同成立我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在这里纠纷平均处置时间为30天,大大降低了普通诉讼程序需要的时间和成本。
诉调中心办公场所设在焦作智慧金服公司二楼,调解就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进行调解,案件来源分为当事人申请、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转送、法院委派委托三种形式。发生金融纠纷后,当事人可以拨打诉调中心热线0391-8379923进行咨询和申请调解;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受理金融消费投诉后,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将适宜调解的投诉案件转送诉调中心;两级人民法院在受理和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认为适宜调解的案件,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
诉调中心的调解坚持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原则,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灵活确定解纷方式。诉调中心的调解员身份中立且均熟悉金融纠纷,经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调解员通过线下或线上等方式开展调解,协助当事人归纳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多样的指导性解决方案。如经调解达成一致的,签署调解协议或进行司法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诉调中心督促当事人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即时履行。
对于法院委派、委托、邀请的案件,调解期限不计入审限。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诉调中心应当终止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相关义务的,诉调中心应当告知各方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将协商、调解、诉讼等纠纷化解方式对接起来,将委派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立案诉讼等流程贯通起来,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提升纠纷化解效果、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纠纷解决成本。目前,焦作中院及辖区10个基层法院均已将金融纠纷调委会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积极委托委派案件,已成功调解多起金融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860余万元。
金融纠纷调委会及诉调中心的成立,既是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应用,也在防范金融风险、保障经济稳定发展方面有所作为,开启了我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新篇章。下一步,焦作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焦作支行、银保监焦作分局等机构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金融纠纷化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焦作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嘉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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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发展,消费者与金融机构联系更为紧密,金融纠纷数量日趋激增。为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2021年3月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联合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焦作支行、焦作银保监分局、智慧金服公司6家部门,共同成立我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在这里纠纷平均处置时间为30天,大大降低了普通诉讼程序需要的时间和成本。
诉调中心办公场所设在焦作智慧金服公司二楼,调解就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进行调解,案件来源分为当事人申请、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转送、法院委派委托三种形式。发生金融纠纷后,当事人可以拨打诉调中心热线0391-8379923进行咨询和申请调解;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受理金融消费投诉后,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将适宜调解的投诉案件转送诉调中心;两级人民法院在受理和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认为适宜调解的案件,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
诉调中心的调解坚持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原则,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灵活确定解纷方式。诉调中心的调解员身份中立且均熟悉金融纠纷,经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调解员通过线下或线上等方式开展调解,协助当事人归纳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多样的指导性解决方案。如经调解达成一致的,签署调解协议或进行司法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诉调中心督促当事人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即时履行。
对于法院委派、委托、邀请的案件,调解期限不计入审限。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诉调中心应当终止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相关义务的,诉调中心应当告知各方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将协商、调解、诉讼等纠纷化解方式对接起来,将委派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立案诉讼等流程贯通起来,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提升纠纷化解效果、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纠纷解决成本。目前,焦作中院及辖区10个基层法院均已将金融纠纷调委会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积极委托委派案件,已成功调解多起金融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860余万元。
金融纠纷调委会及诉调中心的成立,既是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应用,也在防范金融风险、保障经济稳定发展方面有所作为,开启了我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新篇章。下一步,焦作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焦作支行、银保监焦作分局等机构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金融纠纷化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焦作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嘉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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