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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官司”摊上“真官司”
孟州市法院首例虚假诉讼案尘埃落定
更新时间:2019-11-13 10:37:52    来源:焦作日报

  虚假诉讼庭审现场。

崔淑萍 摄

  涉嫌虚假诉讼的4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崔淑萍 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有些人为了赖账,竟串通一气打“假官司”,臆想通过法院把自己“洗白”,让自己减少损失。近日,这四个“聪明人”因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被孟州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4年至2015年,梁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分3次向好朋友刘某借了37万元钱,约定一年后连本带息一起偿还。然而,几年过去了,梁某始终没有还钱的意思。2018年12月,刘某向孟州市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梁某位于孟州市西清风大街的一处房产进行查封。梁某依然无动于衷,决定将钱一赖到底。

  2019年年初,刘某一怒之下将梁某告上法庭。孟州市法院判决梁某归还原告刘某借款37万元及利息共计50万元。“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看你这回还怎么赖!”想到法院将要强制执行梁某的房产,自己的钱不久就能拿回,刘某焦虑已久的内心有了些许平静。

  然而,“剧情”的发展出现了180度的转变,让她倍感意外。

  “你好刘某,我是孟州市法院执行局,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由于梁某对外还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这套房产执行的钱款不能全部给你。”“什么?不可能吧,梁某曾经说过,他从没有借过别人的钱啊!”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刘某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冰点。放下电话后,她便心急火燎地赶到法院。

  “法官,这是真的吗?梁某真的欠王某国、王某光40多万元钱吗?他们仨可是亲戚呀,我都认识,我知道王某光根本没有这么多钱借给梁某,我怀疑他们之间有阴谋……”刘某气愤地说。

  得知情况后,法官觉得事情不简单,若刘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梁某及其同伙很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于是,法官告知刘某,可以向检察院举报。刘某向孟州市检察院民行监督部门进行了举报,检察院对刘某提供的线索进行细致摸排,摸清了梁某与王某国、王某光的社会关系,其三人债权债务纠纷以及王某琳如何参与的来龙去脉,在确定梁某、王某琳及其同伙确有虚假诉讼犯罪嫌疑后,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孟州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公安机关随即以刑事案件开展立案调查。2019年6月,孟州市公安局以虚假诉讼罪将梁某、王某琳、王某国、王某光等人刑事拘留,并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孟州市法院经审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对本案涉及的虚假诉讼案件进行撤销。

  原来,2018年年底,当得知自己的门面房被法院查封后,梁某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刘某得到财产。明的不行,就来暗的。梁某与王某琳商量后,迅速找到他的两个亲戚。

  梁某说:“我欠刘某钱,现在门面房被法院查封了,很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你们就说我也欠你们钱,假装去法院告我,这样法院就不会把执行款全部给她了。”“这样行吗?不会有什么事吧?”王某光和王某国说。见两人有些犹豫,梁某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出了事我全担着。”在梁某的撺掇下,由梁某分别给其亲戚王某光、王某国写下46万元和45万元两张假借条。随后,二人以捏造的虚假债权债务关系到孟州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致使孟州市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错误的裁定。裁定生效后,王某光、 王某国二人于2019年2月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梁某的财产。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梁某、王某琳伙同王某国、王某光妄图通过打“假官司”,阻挠申请人获得赔偿款的如意算盘最终落空,梁某不仅偿还了50万元欠款,其4人还被孟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2019年10月,孟州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以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记者 郭嘉莉)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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