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专题
“1月31日(农历腊月廿九),‘禁燃’工作到了关键节点,和同事到周庄、李村、孔村等村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全镇11个村平安。”
“2月1日(农历正月初一),村里可能会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这时一定要盯紧不放松。6时,约上同事李建,一起到村里检查,家家户户喜气洋洋,未发现违规燃放现象,一切平安。”
“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重点检查新年开张的门店,和同事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一切平安。”
这是修武县公安局周庄派出所民警董征在春节期间写下的“禁燃”日记,简单的话语,记录了春节期间一线民警的工作日常。
为进一步巩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确保辖区居民过一个健康安定祥和的春节,周庄派出所全面贯彻落实平安守护专项行动要求,重点聚焦“销售”“燃放”两个关键环节,紧盯春节这个重要节点,引导辖区群众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多措并举做好禁燃禁放工作。今年春节期间,该所民警全员在岗,守护百姓平安。
其实,为做好“禁燃”工作,修武县公安局周庄派出所提前练好了内功:一方面,针对辖区禁放工作召开专题会,要求各社区民警充分借助一村一警巡逻力量和当前乡村两级干部群众防疫检查站点,通过LED电子屏播放“禁燃”政策、村微信群群发信息、村广播循环播放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禁燃禁放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源头治理,安排全所民警对辖区超市、沿街门店、小卖部、小商店等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坚决杜绝售卖烟花爆竹,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
这一系列措施的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辖区未出现一例违规燃放事件,实现了“零燃放”。“元宵节将是另一个关键节点,‘禁燃’工作仍不能放松。”董征的“禁燃“日记,将继续写下去。
(记者 梁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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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农历腊月廿九),‘禁燃’工作到了关键节点,和同事到周庄、李村、孔村等村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全镇11个村平安。”
“2月1日(农历正月初一),村里可能会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这时一定要盯紧不放松。6时,约上同事李建,一起到村里检查,家家户户喜气洋洋,未发现违规燃放现象,一切平安。”
“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重点检查新年开张的门店,和同事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一切平安。”
这是修武县公安局周庄派出所民警董征在春节期间写下的“禁燃”日记,简单的话语,记录了春节期间一线民警的工作日常。
为进一步巩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确保辖区居民过一个健康安定祥和的春节,周庄派出所全面贯彻落实平安守护专项行动要求,重点聚焦“销售”“燃放”两个关键环节,紧盯春节这个重要节点,引导辖区群众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多措并举做好禁燃禁放工作。今年春节期间,该所民警全员在岗,守护百姓平安。
其实,为做好“禁燃”工作,修武县公安局周庄派出所提前练好了内功:一方面,针对辖区禁放工作召开专题会,要求各社区民警充分借助一村一警巡逻力量和当前乡村两级干部群众防疫检查站点,通过LED电子屏播放“禁燃”政策、村微信群群发信息、村广播循环播放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禁燃禁放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源头治理,安排全所民警对辖区超市、沿街门店、小卖部、小商店等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坚决杜绝售卖烟花爆竹,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
这一系列措施的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辖区未出现一例违规燃放事件,实现了“零燃放”。“元宵节将是另一个关键节点,‘禁燃’工作仍不能放松。”董征的“禁燃“日记,将继续写下去。
(记者 梁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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