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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频道

有效发挥个人所得税调高惠低作用
李学杰
更新时间:2024/10/17 15:35:03    来源:焦作日报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自2018年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有效发挥了调高惠低作用。

  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个税的税款构成情况。税务总局近年来的个税申报数据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员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这部分人申报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

  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了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情况,提到“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有关方面专家介绍,个人收入位居我国前百分之一和前百分之十的人群缴税占比较高,符合税法基本原则中“税收负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的公平原则,也与世界上主要国家收入居前人群缴纳个税比例均占大头相一致。这说明个人所得税的调高作用还是较为明显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的惠低作用也得到充分发挥。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情况看,低收入群体在享受税改红利后基本无需缴税或只需缴纳少量税收,个人所得税款大部分是由中高收入群体贡献的,充分体现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者不缴税的基本取向。

  税收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须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文章编辑: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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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发挥个人所得税调高惠低作用
    李学杰
    2024/10/17 15:35:03    来源:焦作日报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自2018年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有效发挥了调高惠低作用。

      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个税的税款构成情况。税务总局近年来的个税申报数据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员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这部分人申报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

      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了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情况,提到“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有关方面专家介绍,个人收入位居我国前百分之一和前百分之十的人群缴税占比较高,符合税法基本原则中“税收负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的公平原则,也与世界上主要国家收入居前人群缴纳个税比例均占大头相一致。这说明个人所得税的调高作用还是较为明显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的惠低作用也得到充分发挥。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情况看,低收入群体在享受税改红利后基本无需缴税或只需缴纳少量税收,个人所得税款大部分是由中高收入群体贡献的,充分体现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者不缴税的基本取向。

      税收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须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文章编辑: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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