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经济频道 > 经济新闻 > 正文

经济频道

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更新时间:2024/12/3 16:21:54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4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福建省,3日在北京召开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福建省提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支持的政策(事项),部署下步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落细。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表示,今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就对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建设好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高质量成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闽台经济融合,促进科技、文化等领域合作,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点平台等多方面发力,推进闽台产业融合、重点区域率先突破,优化闽台融合市场环境。支持福建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不断取得新成效。

  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永礼分别介绍了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提请支持的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政策(事项)。他们表示,福建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扩大对台先行示范效应、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努力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经贸融合、情感融合示范样板,构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服务祖国统一大业。

文章编辑:李灿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2024/12/3 16:21:54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4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福建省,3日在北京召开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福建省提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支持的政策(事项),部署下步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落细。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表示,今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就对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建设好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高质量成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闽台经济融合,促进科技、文化等领域合作,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点平台等多方面发力,推进闽台产业融合、重点区域率先突破,优化闽台融合市场环境。支持福建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不断取得新成效。

      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永礼分别介绍了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提请支持的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政策(事项)。他们表示,福建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扩大对台先行示范效应、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努力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经贸融合、情感融合示范样板,构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服务祖国统一大业。

    文章编辑:李灿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