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理论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经济频道 > 经济新闻 > 正文

经济频道

增设授权使用机制 电子行驶证国标发布
更新时间:2026/10/22 9:53:30    来源:新华社

  记者21日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行驶证》国家标准,将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业务场景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行驶证,全程留痕可查,防止证照冒用滥用。

   据了解,2021年底,电子驾驶证在全国推广应用,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即可申领、出示;2024年11月起,电子行驶证在全国全面推行。为规范交通管理电子证照的生成、处理和共享,公安部组织制定了交通管理电子证照系列国家标准。此前,《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驾驶证》国家标准已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两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统一证照信息要求。《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驾驶证》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子驾驶证的证照信息,包括姓名、证号等驾驶人身份信息和准驾车型、累积记分、驾驶证状态等驾驶资格信息。《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行驶证》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子行驶证的证照信息,包括车辆类型、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登记信息和机动车状态等动态信息。   二是创新授权使用机制。《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行驶证》标准增设受权使用人、用途事项等授权信息,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业务场景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行驶证,全程留痕可查,防止证照冒用滥用。

   三是强化安全技术防护。两项标准的数据文件均采用国产SM2密码算法进行数字签名,具备防伪造、防篡改能力,敏感信息脱敏展示。

   四是统一照面样式和编码规则。两种电子证照的证照编号、证照标识全国统一,动态信息均随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平台共享互认提供统一技术依据。

   据介绍,标准实施后,群众出示电子驾驶证或电子行驶证后,使用“交管12123”App扫描证照上的二维码即可核验真伪,群众和企业亮证办事将更加便捷。

文章编辑:施筱雯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①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②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③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增设授权使用机制 电子行驶证国标发布
    2026/10/22 9:53:30    来源:新华社

      记者21日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行驶证》国家标准,将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业务场景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行驶证,全程留痕可查,防止证照冒用滥用。

       据了解,2021年底,电子驾驶证在全国推广应用,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即可申领、出示;2024年11月起,电子行驶证在全国全面推行。为规范交通管理电子证照的生成、处理和共享,公安部组织制定了交通管理电子证照系列国家标准。此前,《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驾驶证》国家标准已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两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统一证照信息要求。《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驾驶证》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子驾驶证的证照信息,包括姓名、证号等驾驶人身份信息和准驾车型、累积记分、驾驶证状态等驾驶资格信息。《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行驶证》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子行驶证的证照信息,包括车辆类型、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登记信息和机动车状态等动态信息。   二是创新授权使用机制。《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行驶证》标准增设受权使用人、用途事项等授权信息,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业务场景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行驶证,全程留痕可查,防止证照冒用滥用。

       三是强化安全技术防护。两项标准的数据文件均采用国产SM2密码算法进行数字签名,具备防伪造、防篡改能力,敏感信息脱敏展示。

       四是统一照面样式和编码规则。两种电子证照的证照编号、证照标识全国统一,动态信息均随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平台共享互认提供统一技术依据。

       据介绍,标准实施后,群众出示电子驾驶证或电子行驶证后,使用“交管12123”App扫描证照上的二维码即可核验真伪,群众和企业亮证办事将更加便捷。

    文章编辑:施筱雯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