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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城管发布安全警示高层建筑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
更新时间:2025/7/29 9:55:38    来源:焦作日报

  市城管局近日发布重要安全警示,明确指出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等高层民用建筑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并呼吁广大市民、物业及燃气企业共同遵守,守护生命安全。

  据介绍,市城管局依据国家多项法规强调此项禁令:《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4.5条: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设备和气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4.1.9条:高层建筑(指10层及以上住宅或高度超24米的公共建筑)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必须采用管道供气,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严格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禁止非法携带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详细阐释了高层建筑禁用瓶装液化气的关键原因:一是液化气自身危险性大:瓶装液化气易燃易爆,爆炸下限极低(约2%以下),且比空气重(比重1.5至2倍),一旦钢瓶、管道或阀门泄漏,液化气迅速气化,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猛烈燃烧或爆炸;二是高层运输隐患巨大:若通过电梯运输液化气钢瓶,一旦发生泄漏,气体积聚在密闭的电梯井道内,遇火花将导致极其严重的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是火灾扑救与逃生异常困难:高层建筑火灾具有“烟囱效应”,火势和有毒烟气能通过楼梯井、管道井等通道以每秒3~4米的速度向上迅猛蔓延,短时间内即可引燃全楼,加之高层建筑结构复杂、人员密集,火灾时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面临极大挑战,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继续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尤其“黑气”)的行为,将依法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若因此导致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若发现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请立即拨打城管举报电话:12319。

(记者高小豹)

总值班:胡培军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宁江东

编 辑:刘 佳

校 对:王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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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城管发布安全警示高层建筑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
    2025/7/29 9:55:38    来源:焦作日报

      市城管局近日发布重要安全警示,明确指出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等高层民用建筑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并呼吁广大市民、物业及燃气企业共同遵守,守护生命安全。

      据介绍,市城管局依据国家多项法规强调此项禁令:《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4.5条: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设备和气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4.1.9条:高层建筑(指10层及以上住宅或高度超24米的公共建筑)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必须采用管道供气,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严格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禁止非法携带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详细阐释了高层建筑禁用瓶装液化气的关键原因:一是液化气自身危险性大:瓶装液化气易燃易爆,爆炸下限极低(约2%以下),且比空气重(比重1.5至2倍),一旦钢瓶、管道或阀门泄漏,液化气迅速气化,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猛烈燃烧或爆炸;二是高层运输隐患巨大:若通过电梯运输液化气钢瓶,一旦发生泄漏,气体积聚在密闭的电梯井道内,遇火花将导致极其严重的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是火灾扑救与逃生异常困难:高层建筑火灾具有“烟囱效应”,火势和有毒烟气能通过楼梯井、管道井等通道以每秒3~4米的速度向上迅猛蔓延,短时间内即可引燃全楼,加之高层建筑结构复杂、人员密集,火灾时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面临极大挑战,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继续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尤其“黑气”)的行为,将依法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若因此导致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若发现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请立即拨打城管举报电话:12319。

    (记者高小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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