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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严赋憬)国家数据局25日发布消息,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为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意见提出,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为了更好保护企业数据权益,意见明确,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保护其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
意见特别提到,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围绕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商圈、数字乡村等重点场景,深化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应用,赋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数据一般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三个方面。此前,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已经印发。此次发布的意见事关企业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不同类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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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严赋憬)国家数据局25日发布消息,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为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意见提出,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为了更好保护企业数据权益,意见明确,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保护其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
意见特别提到,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围绕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商圈、数字乡村等重点场景,深化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应用,赋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数据一般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三个方面。此前,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已经印发。此次发布的意见事关企业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不同类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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