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商代铜鸮卣内发现3000年前蒸馏酒
    更新时间:2025/1/15 10:02:54    来源:新华社CNML文字

      新华社济南1月14日电(记者邵鲁文、陈国峰)济南市考古研究院所藏的一件商代铜鸮卣内残存的液体日前被证实是蒸馏酒,这将我国发现蒸馏酒的年代追溯至3000年前的商代。

      这件铜鸮卣是2010年12月,济南市考古研究院在济南大辛庄遗址发掘的M257墓葬中出土的,时代为商代晚期。器物出土时,考古人员能够明显感受到内部有少量液体,但由于器盖和器身已经牢牢结合在一起,迟迟未能开启。近日,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中心的文物修复人员对铜鸮卣的锈蚀部分进行处理,打开了器盖。器内液体标本被密封送往山东大学环境与社会考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证实是3000年前的蒸馏酒。

      据检测项目负责人、山东大学环境与社会考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副研究员吴朦说,经过检测发现,铜鸮卣内残存的液体存在乙醇等成分,确定是酒类。果酒、米酒,只有发酵没有蒸馏环节,会留下糖类、蛋白质等物质,即便长时间埋藏也不会完全降解。而这件铜鸮卣内残存的液体长期保存在封闭的无氧环境中,经过鉴定,只有水、乙醇、乙酸乙酯等成分,是采用蒸馏工艺制作的酒。

      吴朦介绍,中国蒸馏酒的起源研究一直是科技史和酒文化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随着国内考古工作的不断推进,陆续有汉代的蒸馏器实物出土,包括海昏侯墓出土了西汉的蒸馏器,西安张家堡新莽墓葬出土了新莽时期的蒸馏器。这些考古发现表明,至少在汉代中国已经有了蒸馏技术。

      “但当时,蒸馏技术是否被用来制作蒸馏酒尚不可定论。”吴朦说,此前山东大学环境与社会考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利用多种分析方法检测,鉴定烟台三十里堡汉墓群出土的酒为蒸馏酒,证明了汉代的蒸馏技术已经被用来制作蒸馏酒。而此次大辛庄遗址铜鸮卣内的液体样品,检测为蒸馏酒,将中国制作蒸馏酒的时间又向前追溯至3000年前。

    新闻编辑:杨铭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商代铜鸮卣内发现3000年前蒸馏酒
    2025/1/15 10:02:54    来源:新华社CNML文字

      新华社济南1月14日电(记者邵鲁文、陈国峰)济南市考古研究院所藏的一件商代铜鸮卣内残存的液体日前被证实是蒸馏酒,这将我国发现蒸馏酒的年代追溯至3000年前的商代。

      这件铜鸮卣是2010年12月,济南市考古研究院在济南大辛庄遗址发掘的M257墓葬中出土的,时代为商代晚期。器物出土时,考古人员能够明显感受到内部有少量液体,但由于器盖和器身已经牢牢结合在一起,迟迟未能开启。近日,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中心的文物修复人员对铜鸮卣的锈蚀部分进行处理,打开了器盖。器内液体标本被密封送往山东大学环境与社会考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证实是3000年前的蒸馏酒。

      据检测项目负责人、山东大学环境与社会考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副研究员吴朦说,经过检测发现,铜鸮卣内残存的液体存在乙醇等成分,确定是酒类。果酒、米酒,只有发酵没有蒸馏环节,会留下糖类、蛋白质等物质,即便长时间埋藏也不会完全降解。而这件铜鸮卣内残存的液体长期保存在封闭的无氧环境中,经过鉴定,只有水、乙醇、乙酸乙酯等成分,是采用蒸馏工艺制作的酒。

      吴朦介绍,中国蒸馏酒的起源研究一直是科技史和酒文化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随着国内考古工作的不断推进,陆续有汉代的蒸馏器实物出土,包括海昏侯墓出土了西汉的蒸馏器,西安张家堡新莽墓葬出土了新莽时期的蒸馏器。这些考古发现表明,至少在汉代中国已经有了蒸馏技术。

      “但当时,蒸馏技术是否被用来制作蒸馏酒尚不可定论。”吴朦说,此前山东大学环境与社会考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利用多种分析方法检测,鉴定烟台三十里堡汉墓群出土的酒为蒸馏酒,证明了汉代的蒸馏技术已经被用来制作蒸馏酒。而此次大辛庄遗址铜鸮卣内的液体样品,检测为蒸馏酒,将中国制作蒸馏酒的时间又向前追溯至3000年前。

    新闻编辑:杨铭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