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时评 > 怀川时评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家校携手,让孩子健康成长
□丁 垒
更新时间:2023-10-25 15:53:41    来源:焦作日报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老师是孩子的第二任家长。家长和老师都承担有引导孩子走好人生道路的责任,双方密切配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要。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学和教育过程就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这是在提醒我们,想教育好孩子,学校和家长要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朝着共同的目标一起努力。

  在现代教育理念中,更强调家校共育的重要性。家校共育的重点是“共”,双方形成合力,才能使育人效果达到最优。比如,为了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国家把劳动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想真正发挥劳动在孩子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既需要学校激发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兴趣,又需要家长提供提高孩子劳动技能的锻炼机会。否则,学校布置了劳动作业,家长事事越俎代庖,劳动教育就走样了,劳动教育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如何让家校之间更好地形成合力,真正做到“共”育,就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首先,老师和家长都要表现出责任心。孩子是老师和家长之间的纽带,对孩子成长的责任心是双方携手共进的基础。老师可以及时和家长通报信息,让家长感觉到自己关注到了孩子的长处和不足;家长也应配合学校和老师的教育思路和目标,用积极的回应表达对孩子的负责和对老师付出的感激。

  其次,老师和家长要互相尊重。相互尊重是建立良好沟通关系的前提,而良好的沟通关系是形成育人合力的保证。老师的工作是传授知识、塑造灵魂,绝非其他可以购买的服务,因此面对老师,家长断不能以消费者身份自居。

  总之,家校共育事关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老师和家长都需要以爱为底色,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育人这件大事。

总值班:吕正军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陈 琦

编 辑:陈 婷

校 对:张晓青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家校携手,让孩子健康成长
    □丁 垒
    2023-10-25 15:53:41    来源:焦作日报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老师是孩子的第二任家长。家长和老师都承担有引导孩子走好人生道路的责任,双方密切配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要。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学和教育过程就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这是在提醒我们,想教育好孩子,学校和家长要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朝着共同的目标一起努力。

      在现代教育理念中,更强调家校共育的重要性。家校共育的重点是“共”,双方形成合力,才能使育人效果达到最优。比如,为了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国家把劳动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想真正发挥劳动在孩子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既需要学校激发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兴趣,又需要家长提供提高孩子劳动技能的锻炼机会。否则,学校布置了劳动作业,家长事事越俎代庖,劳动教育就走样了,劳动教育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如何让家校之间更好地形成合力,真正做到“共”育,就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首先,老师和家长都要表现出责任心。孩子是老师和家长之间的纽带,对孩子成长的责任心是双方携手共进的基础。老师可以及时和家长通报信息,让家长感觉到自己关注到了孩子的长处和不足;家长也应配合学校和老师的教育思路和目标,用积极的回应表达对孩子的负责和对老师付出的感激。

      其次,老师和家长要互相尊重。相互尊重是建立良好沟通关系的前提,而良好的沟通关系是形成育人合力的保证。老师的工作是传授知识、塑造灵魂,绝非其他可以购买的服务,因此面对老师,家长断不能以消费者身份自居。

      总之,家校共育事关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老师和家长都需要以爱为底色,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育人这件大事。

    总值班:吕正军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陈 琦

    编 辑:陈 婷

    校 对:张晓青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