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热点新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焦作论坛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新闻客户端
 焦作晚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经典山阳 小记者 办公入口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新闻时评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春节服务费”
更新时间:2020-1-23 8:28:06    来源:焦作日报
   随着春节临近,部分快递员即将返乡过年,顺丰、韵达、申通等各大快递公司近日陆续发布春节服务公告,将启动春节服务模式。其中,顺丰、韵达明确表示春节期间将加收服务费,以保障服务质量。有网友表示理解,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但表示“春节服务费”,不能成为商家乱涨价的借口,要打击乱收费、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刚柔v:春节提高服务费,如果真正用于员工,虽不合法,但合情,消费者完全可以理解。如果公司假借节假日之名,提高服务费而谋利,就是一种乱涨价的违法行为,法情不容,当坚决制止。

  @柠子_miao:春节期间额外收费并不是“趁节打劫”,而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到那些春节期间依旧坚守岗位并为大众服务的劳动者。

  @薍ovo:适当加收服务费是可以的,相信消费者也能理解,毕竟快递员放弃的是与家人团圆的机会,这很不容易,也很无奈,所以快递公司应当提高员工的薪酬。

  @清宵听雨夜梦归:正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快递公司熟知这一规则,所以采取了相关措施来提高公司效益,当然加收服务费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只要快递公司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就好。

  @南宫卿宇:“春节服务费”不能说加收就加收,快递公司应该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所收的服务费要符合价格管理规定,然后再发布公告告知消费者。

  @贵贵的蒲公英:快递公司加收“春节服务费”既能正常开展业务,又能保证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购物体验,同时也保障了快递员的劳动权益。

  @悦眉潇生画:快递公司加收服务费并无不妥,但服务必须跟上,并且收费要合理,否则消费者恐怕会用脚投票。

  @活力的试试啊:春节期间适度加价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应该规范提价,明确提价的幅度和时间段,告知消费者,不要弄得满城风雨,意见纷纷。

  @左右不言他:春节期间适当加收服务费可以,但是,如果加收了服务费,结果快件并没有按时送达,或延迟时间太久,那么,这些多收的服务费,我觉得就应该退还。

  @牧笛007:快递员年节加班应该得额外的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的权益,但快递公司不能把这些支出全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不能趁机乱涨价。

  @樊耀文微博:提高服务质量要靠“春节服务费”,感觉这样的服务质量很脆弱。貌似很正常,却成了商家随意涨价的借口。物价是由市场决定的,不能侵犯消费者的权益,随意涨价违法违规,还是要加强监管。

  【下期话题】

  打听薪酬

   何静在一家商贸公司做销售,一次偶然机会,她得知与自己从事相同工作、业绩不相上下的8位同事,无论工资收入还是业务提成都高出自己不少。何静以分配不公为由,找主管经理讨说法,没想到几天后,她被公司以违反保密制度为由开除了。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令向何静支付经济赔偿金。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现在不少公司都将“禁止员工交流薪酬”写入合同,明确违反者将被开除。对此,你怎么看?

  (参与热点话题讨论,请关注《焦作日报》官方微博:@焦作日报)

  (本期栏目主持人 记者 聂 楠)

新闻编辑:殷爱萍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没有了
  •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新闻
    焦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焦作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焦作日报社和焦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焦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焦作网所刊登的所有内容,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焦作网"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焦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版权归属原作者或所属媒体所有,转载请不要修改任何文字图片链接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了您的文章或资料,损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站,我们会即时处理或删除。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