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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网刊登的一篇文章,引起了广大网友对“捡到东西要不要向失主索要报酬?”的话题进行了讨论。那么,捡到别人的东西,索要报酬合适吗?或者说索要多少报酬合适呢?让我们看看大家都是怎么说的。3月13日,焦作网刊发的新闻《捡到走失犬,索要“保管费”合理吗?》,讲述了马村区某村村民捡到一只走失的德国牧羊犬,向失主索要500元保管费遭到拒绝后引发矛盾。辖区人民调解员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失主给付该村民100元保管费后将狗带走。
网友“明标”留言说,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如果用捡到的失物向失主索要报酬与传统美德相悖,是不道德的行为。相反,失主主动给予报酬可以接受,但不能主动索要。
网友“明天更美好”表示,如果丢失的物品比较贵重,当事人捡到后妥善保管,在归还失物时可以索要一定的报酬。毕竟,当事人在捡到失物并认真保管时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索要报酬没有问题。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亚伟表示,从法律层面讲,拾金不昧与索取报酬并不矛盾。如果一位出租车司机捡到乘客失物,乘客丢了东西,过错在先,司机为乘客保管失物产生了费用,这期间浪费的时间、精力、油钱和耽误的行程等,应由失主补偿。
康亚伟说,《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拾得人有返还义务,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部门。同时,权利人也要支付一定的报酬。
记者 朱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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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网刊登的一篇文章,引起了广大网友对“捡到东西要不要向失主索要报酬?”的话题进行了讨论。那么,捡到别人的东西,索要报酬合适吗?或者说索要多少报酬合适呢?让我们看看大家都是怎么说的。3月13日,焦作网刊发的新闻《捡到走失犬,索要“保管费”合理吗?》,讲述了马村区某村村民捡到一只走失的德国牧羊犬,向失主索要500元保管费遭到拒绝后引发矛盾。辖区人民调解员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失主给付该村民100元保管费后将狗带走。
网友“明标”留言说,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如果用捡到的失物向失主索要报酬与传统美德相悖,是不道德的行为。相反,失主主动给予报酬可以接受,但不能主动索要。
网友“明天更美好”表示,如果丢失的物品比较贵重,当事人捡到后妥善保管,在归还失物时可以索要一定的报酬。毕竟,当事人在捡到失物并认真保管时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索要报酬没有问题。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亚伟表示,从法律层面讲,拾金不昧与索取报酬并不矛盾。如果一位出租车司机捡到乘客失物,乘客丢了东西,过错在先,司机为乘客保管失物产生了费用,这期间浪费的时间、精力、油钱和耽误的行程等,应由失主补偿。
康亚伟说,《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拾得人有返还义务,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部门。同时,权利人也要支付一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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