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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分户验收
    确保每套住房“入住即可使用”
    更新时间:2011-8-6 8:57:07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 (记者梁智玲 实习生张金薇) 明确责任主体及职责、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记者昨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每套住房“入住即可使用”,让市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我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实施主体、建设管理主体、监管检查主体、督导监察主体等各责任主体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指出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组织者,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住建局和各县(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监管检查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相关手续办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督导监查组,负责对以上各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监察。

      我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行分户验收制,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以及回访保修制,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按照要求,我市在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前,各建设单位需组织实施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入住即可使用”。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还需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后,建立回访保修机制,认真督促参建主体及时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消除使用时出现的质量问题。同时,按照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求,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外墙明显部位永久标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主要责任人的姓名,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编辑:张菊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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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分户验收
    确保每套住房“入住即可使用”
    2011-8-6 8:57:07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 (记者梁智玲 实习生张金薇) 明确责任主体及职责、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记者昨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每套住房“入住即可使用”,让市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我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实施主体、建设管理主体、监管检查主体、督导监察主体等各责任主体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指出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组织者,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住建局和各县(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监管检查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相关手续办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督导监查组,负责对以上各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监察。

      我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行分户验收制,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以及回访保修制,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按照要求,我市在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前,各建设单位需组织实施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入住即可使用”。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还需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后,建立回访保修机制,认真督促参建主体及时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消除使用时出现的质量问题。同时,按照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求,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外墙明显部位永久标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主要责任人的姓名,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编辑:张菊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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