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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梯电价已实施半年 八成用户没有多掏钱
    明年用电按年为计算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更新时间:2012-12-24 8:50:53    来源:焦作晚报

      本报讯 (记者朱颖江 通讯员刘翠红) 昨日,记者从焦作供电公司了解到,我市实施阶梯电价已6个月,在17.6万居民用电户(一户一表)中,80%的用户半年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080千瓦时,电价仍按原规定每千瓦时0.56元收取。

      据焦作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7月1日,我市开始执行阶梯电价,2012年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以半年为计算周期确定分档电量标准,一户一表用户电量分档和电价为:半年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08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不超过180千瓦时),仍按原规定电价0.5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1080千瓦时不高于156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180千瓦时~260千瓦时),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按二档电价标准0.61元/千瓦时执行;高于156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260千瓦时以上),电价提高0.30元/千瓦时,按三档电价标准0.86元/千瓦时执行。

      阶梯电价执行以来,许多用户对电价的执行和结算不太了解。为了方便用户及时掌握自家的用电量,焦作供电公司通过向用户发送缴费短信,提示用户每月用电量和收费标准,用户随时掌握了用电情况,80%的居民家中的用电量保持在一档,有的用户用电量比同期降低,达到了节约用电的效果。

      据悉,从2013年1月1日起,用电按年为计算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文章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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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梯电价已实施半年 八成用户没有多掏钱
    明年用电按年为计算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2012-12-24 8:50:53    来源:焦作晚报

      本报讯 (记者朱颖江 通讯员刘翠红) 昨日,记者从焦作供电公司了解到,我市实施阶梯电价已6个月,在17.6万居民用电户(一户一表)中,80%的用户半年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080千瓦时,电价仍按原规定每千瓦时0.56元收取。

      据焦作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7月1日,我市开始执行阶梯电价,2012年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以半年为计算周期确定分档电量标准,一户一表用户电量分档和电价为:半年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08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不超过180千瓦时),仍按原规定电价0.5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1080千瓦时不高于156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180千瓦时~260千瓦时),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按二档电价标准0.61元/千瓦时执行;高于156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260千瓦时以上),电价提高0.30元/千瓦时,按三档电价标准0.86元/千瓦时执行。

      阶梯电价执行以来,许多用户对电价的执行和结算不太了解。为了方便用户及时掌握自家的用电量,焦作供电公司通过向用户发送缴费短信,提示用户每月用电量和收费标准,用户随时掌握了用电情况,80%的居民家中的用电量保持在一档,有的用户用电量比同期降低,达到了节约用电的效果。

      据悉,从2013年1月1日起,用电按年为计算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文章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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