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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制作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从党的法治史看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使命和功能
更新时间:2021-8-4 10:18:30    来源:焦作日报
  中国共产党创建伊始,就特别注重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法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要继承党的法治传统,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治在党的历史上的传承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向来高度重视良法善治对革命和改革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作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正确分析革命形势,制定了若干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法规和条例禁令。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反映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宪法性文件,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权先后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两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政府根据国内形势发展,探讨制定了有关民法、刑法、诉讼法内容的多部法律、法令。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宣布“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确定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政治制度等内容,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最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必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方略,始终强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历史和现实证明,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绝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坚毅前行。

  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和法治传承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落实年”。人民法院必须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厘清职责使命,确保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目标。

  要在司法为民中坚守初心使命。司法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只要是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事就是正确的,只要是符合人民群众所想所盼的事就是正确的。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更加迫切,对高质量司法的需求更加迫切。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尺,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司法为民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要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作为。立足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人民法院必须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司法工作就跟进到什么阶段;省委、市委的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要持续推动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领域的优化提升,着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紧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重大风险、突出矛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桥头堡”作用,为乡村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要主动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发挥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总揽和统筹作用,推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资源整合、力量联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共同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焦作模式”。

   要在执法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必须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以高质量的审判执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坚决打击威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要努力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个案判决,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浸润人心。要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用更加透明、开放和全面的司法公开赢得人民群众信任。

  奋斗是最好的“强心剂”,实干是最好的“定心丸”。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焦作两级法院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作者单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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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从党的法治史看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使命和功能
2021-8-4 10:18:30    来源:焦作日报
  中国共产党创建伊始,就特别注重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法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要继承党的法治传统,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治在党的历史上的传承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向来高度重视良法善治对革命和改革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作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正确分析革命形势,制定了若干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法规和条例禁令。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反映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宪法性文件,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权先后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两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政府根据国内形势发展,探讨制定了有关民法、刑法、诉讼法内容的多部法律、法令。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宣布“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确定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政治制度等内容,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最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必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方略,始终强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历史和现实证明,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绝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坚毅前行。

  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和法治传承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落实年”。人民法院必须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厘清职责使命,确保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目标。

  要在司法为民中坚守初心使命。司法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只要是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事就是正确的,只要是符合人民群众所想所盼的事就是正确的。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更加迫切,对高质量司法的需求更加迫切。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尺,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司法为民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要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作为。立足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人民法院必须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司法工作就跟进到什么阶段;省委、市委的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要持续推动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领域的优化提升,着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紧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重大风险、突出矛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桥头堡”作用,为乡村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要主动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发挥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总揽和统筹作用,推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资源整合、力量联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共同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焦作模式”。

   要在执法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必须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以高质量的审判执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坚决打击威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要努力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个案判决,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浸润人心。要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用更加透明、开放和全面的司法公开赢得人民群众信任。

  奋斗是最好的“强心剂”,实干是最好的“定心丸”。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焦作两级法院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作者单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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