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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张芝涵
更新时间:2023-6-8 9:18:02    来源:焦作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重视、关心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要求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成为君子之交,做到“亲”“清”二字。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政商关系,揭示了我国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不仅让政商双方在交往中都有规可依,更给领导干部如何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划出了底线、拓展了空间,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

  如何理解“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政商关系?从领导干部的角度讲,“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清”就是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从民营企业家的角度讲,“亲”就是要积极主动同有关职能部门多沟通多交流,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需要强调,“亲”和“清”既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企业家的要求,二者相辅相成、紧密相关。政府是营商环境的塑造者,企业是营商环境的服务对象,二者都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元素,二者的关系也就成为透视营商环境发展程度的关键指标。可以说,没有良好的政商关系,优质的营商环境就无从谈起。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要强化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企业家对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评价,最直接的“印象分”就是政府是否有解决企业困难的能力。对大部分地方而言,宏观层面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是同等的,而营商环境好的地方,通常就是因为吃透了政策,创造性地提出一些有突破性的具体措施或服务理念,帮助企业解决了现实困难,在大环境中塑造出优越的区域小生态。所以,政府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至关重要。小事连着民生。面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要采用生搬硬套的工作方式,要摒弃高高在上的工作姿态,换位思考,多站在企业和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基层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遇到问题不敷衍、不推诿,遇到难题不后退,以真心热情的工作态度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要树立重视细节的工作理念,增强把握细节的本领,做到大事不含糊、细节不马虎,想方设法为企业和群众雪中送炭、纾困解难。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要完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落实正面清单,要把监督制约公权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从严督促落实“五个严禁”要求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斩断利用“一家两制”等搞利益输送的链条,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落实负面清单,要向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亮剑”,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良性互动;落实倡导清单,要引导民营企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化清廉民企建设,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约践诺的信用环境。重信践诺,不仅关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更是政府公信力的体现。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对诚实守信者,实行支持激励政策;对违法失信者,实施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宽进严管,开展重点领域商业贿赂、傍名牌、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多部门协同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政企环境;从严教育管理干部,营造“马上办”的政务环境。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以省委通报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对企业投诉的每件事情,明确领导责任,明确承办部门的具体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及时反馈,构建清而不疏的政商关系,最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文章编辑: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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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张芝涵
2023-6-8 9:18:02    来源:焦作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重视、关心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要求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成为君子之交,做到“亲”“清”二字。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政商关系,揭示了我国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不仅让政商双方在交往中都有规可依,更给领导干部如何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划出了底线、拓展了空间,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

  如何理解“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政商关系?从领导干部的角度讲,“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清”就是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从民营企业家的角度讲,“亲”就是要积极主动同有关职能部门多沟通多交流,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需要强调,“亲”和“清”既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企业家的要求,二者相辅相成、紧密相关。政府是营商环境的塑造者,企业是营商环境的服务对象,二者都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元素,二者的关系也就成为透视营商环境发展程度的关键指标。可以说,没有良好的政商关系,优质的营商环境就无从谈起。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要强化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企业家对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评价,最直接的“印象分”就是政府是否有解决企业困难的能力。对大部分地方而言,宏观层面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是同等的,而营商环境好的地方,通常就是因为吃透了政策,创造性地提出一些有突破性的具体措施或服务理念,帮助企业解决了现实困难,在大环境中塑造出优越的区域小生态。所以,政府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至关重要。小事连着民生。面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要采用生搬硬套的工作方式,要摒弃高高在上的工作姿态,换位思考,多站在企业和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基层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遇到问题不敷衍、不推诿,遇到难题不后退,以真心热情的工作态度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要树立重视细节的工作理念,增强把握细节的本领,做到大事不含糊、细节不马虎,想方设法为企业和群众雪中送炭、纾困解难。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要完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落实正面清单,要把监督制约公权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从严督促落实“五个严禁”要求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斩断利用“一家两制”等搞利益输送的链条,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落实负面清单,要向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亮剑”,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良性互动;落实倡导清单,要引导民营企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化清廉民企建设,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约践诺的信用环境。重信践诺,不仅关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更是政府公信力的体现。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对诚实守信者,实行支持激励政策;对违法失信者,实施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宽进严管,开展重点领域商业贿赂、傍名牌、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多部门协同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政企环境;从严教育管理干部,营造“马上办”的政务环境。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以省委通报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对企业投诉的每件事情,明确领导责任,明确承办部门的具体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及时反馈,构建清而不疏的政商关系,最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文章编辑: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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