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热点新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焦作论坛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新闻客户端
 焦作晚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经典山阳 小记者 办公入口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2020年专题区 > 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在一起 > 最新动态 > 正文

2020年专题区

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服务食品药品企业复工复产
更新时间:2020-2-17 9:25:01    来源:焦作日报
  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药品、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采取多项举措,帮助药品、食品生产企业在保障生产环境和员工健康的前提下,合规有序恢复生产。

  现场进驻,建立快速服务通道。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工作组,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在保障生产环境和员工健康的前提下,合规有序恢复生产。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随到随审、科学审批”的原则,向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派驻了专门联络员,对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审批和现场检查等事项及时与上级沟通协调,积极帮助企业拓宽原材料和消毒用品购进渠道,为企业尽快组织生产节约了宝贵时间。

   严格规范,加强疫情防控指导。该局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手册》要求,开工前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工作方案;必须排查每名职工流动信息情况;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杀防疫;必须对原辅材料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必须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正常生产后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每天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坚持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坚持每天对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和消杀防疫,坚持每天向当地政府和社区(村)报告防疫情况等。

  强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推送信息,发放告知书等形式督促、告诫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严禁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成立了食品生产专项工作组,对开工生产的食品企业进行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等相关制度,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原料进场验收关、生产过程控制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严禁不合格食品出厂上市。同时,该局还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的捐赠行为发出了警示,要求企业捐赠的食品要检验合格、优质安全,严禁捐赠过期、临期食品。

  据介绍,下一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食品、药品企业复工生产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市食品、药品供应充分、质量安全、价格稳定。

(记者 王冰)

文章编辑:赵银岷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文章
焦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焦作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焦作日报社和焦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焦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焦作网所刊登的所有内容,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焦作网"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焦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版权归属原作者或所属媒体所有,转载请不要修改任何文字图片链接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了您的文章或资料,损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站,我们会即时处理或删除。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395